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13710”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系统深入落实“13710”工作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和省厅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责见效。
《实施办法》有四个特点:
一是分类处办“13710”事项。根据处办事项的性质分为短期事项、中期事项和长期事项,并就办理时间节点和反馈情况作了要求,大大提高了不同性质事项的处办效率。
二是细化办理流程。分别对事项确认、事项登记和转办、事项承办、事项办结和延期、事项结果反馈等环节作了规定,保证了处办事项规范及时、全程闭合。
三是明晰工作责任。对厅领导、接受登记部门、主办部门(单位)以及协办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作了细化明确,确保了“13710”事项第一时间受理阅批和及时研究落实,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13710”事项的办理结果纳入了省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优”。并与干部履职考核相挂钩,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