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的通知
晋发改收费发〔2017〕97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有关出版、经营、发行单位: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341号)等有关规定,核定了我省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二、列入我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用书目录中的配套光盘每张不超过5元,具体价格由出版、经营单位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出版、经营单位应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教科书封底统一标示教科书零售价格、批准文号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循环使用教科书应在封底明确标示“循环使用教科书”字样。光盘价格单独标示于光盘包装表面。
四、有关出版、经营、发行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应保证教科书技术标准和纸张、印刷、装订等质量,确保课前到书,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山西省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科书零售价格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