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未备案网站的通知
为了贯彻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我公司即日起将关闭所有在我公司接入而未备案的网站。
郑重声明:绑定的所有域名都需备案,未备案的域名和网站总站将即日起关闭。
注:请未备案的客户尽快完成备案,取得备案号之后请与总站客服联系及时为您开通!
总站联系方式是:
在线客服:QQ 121058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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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