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校医合作协议书
甲方:杜家村镇联合学区(简称甲方)
乙方:杜家村镇中心卫生院(简称乙方)
为加强杜家村镇联合学区管辖范围内各公立学校(包括所属幼儿园)与杜家村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合作,切实解决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的的问题,增强校(园)方卫生防控专业能力,提升师生卫生健康素养,降低学校传染病发生率,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发[2018137号文件,经校、医双方协商,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合作工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园)的学校卫生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协助配合相关工作;将乙方派出的卫生人员作为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相关制度、各项卫生工作计划或方案。
2、为乙方在校(园)内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合乎卫生规定的工作条件(包括协助人员、场地空间、设施设备等)。
3、配合乙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讲座、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预防接种和接种证查验、学生体检、校园暴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
4、在乙方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协助下,完善学校(园)卫生防病相关制度和规范,科学制定卫生防病工作计划,保证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落实。
5、甲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遇到自身难解的困难或需要乙方紧急援助的情况,可以请求乙方给予支援协助。
6、为师生提供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每学期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举办针对传染病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模板,指导学校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2、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乙方在园儿童提供健康体检1次,指导乙方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甲方提供学生(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分析报告,并根据报告指导学校(园)开展常见病(视力不良、龋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防治工作。
3.培训、指导甲方开展班级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登记、追踪,对晨检和因病缺课发现的异常学生进行初步诊断,科学处置;指导甲方专人每周对全校晨检和因病缺课汇总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早发现传染病苗头,报告异常预警信息
4对甲方在教学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等隐患的,督促指导甲方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指导甲方完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工作预案,如发生传染病疫情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协助甲方规范开展各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升级扩大。对发现感染传染病的师生进行规范管理,提出隔离、休教或休学意见(或提供复教、复课证明)。
6.为甲方建立绿色通道,对甲方突发疾病的师生、安全事故受伤的师生尽力提供急救处置或急救支援。
7、乙方派出专职医师坐诊学校卫生室,为师生提供常见病的医疗保障急、病协助甲方派车送往上级医院。医疗费归乙方所有。
二、协作机制
甲方由 作为协调员、乙方由 作为协调员负责联络协调开展合作工作。
1、甲方协调员手机:
2、乙方协调员手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导致协议终止,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视同续签一年,依次顺延。
2、任何一方应在发现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及时通知对方,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违约提醒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的,守约方可通过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4、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的法律或法规;
(2)协议双方任何一方失去法人资格;
(3)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4)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五、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3、如果本协中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无效,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六、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杜家村镇联合学区 乙方(盖章):杜家村镇中心卫生院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