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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党组成员违纪 书记和纪检组长被问责

2016年09月22日 09:22:4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访问量:152 作者:河南省纪委

  近期,河南省周口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宏伟,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还有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王凤山。

  事情还要从一场婚宴说起。

  2015年10月10日,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彦彬,按照相关规定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递交了操办女儿婚宴事宜报告,报告中称“将于2015年11月20日举办女儿婚宴,拟宴请部分亲属。”

  然而,事实却与报告事项出入很大。2015年10月16日、10月28日、10月30日晚,李彦彬先后三次在周口市操办女儿婚宴。其中,12位县(市)区工商分局局长、41位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51位市区四个工商分局人员、5位朋友和1位亲戚参加了宴席。共设席13桌,110人,收受礼金42000元。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舆论影响。

  同年12月,李彦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该局局长邵宏伟、纪检组长王凤山,明知李彦彬存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却不提醒、不制止,也未向上级纪委报告。

  “邵宏伟作为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失职的意识。副局长李彦彬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反映出邵宏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落实还不够到位,监管措施还不够有力,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其行为已构成失职。王凤山作为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长,监督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有责不尽责,致使李彦彬违纪问题发生,属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周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作为党组书记、局长,平常我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李彦彬违纪事件的发生,我深感愧疚和不安。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局深入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大讨论’,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在全系统迅速开展整风肃纪活动。”邵宏伟在检讨中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正是因为有了强力问责,才会真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河南省纪委)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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