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7日7:30,静乐县6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17日8时起,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7日8时起,有序恢复县内生产生活秩序,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除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保健养生场所外,其他各类经营场所、由行业或属地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后,有序开放运营。
二、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大门,继续保留县域内汽车站、高速路出口等交通检查卡口,从严落实来(返)静人员管控措施。
三、因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多地发生校园疫情,各位学生(幼儿)及家长非必要不离静、不聚餐、不聚集,不和县外来(返)静人员接触,在生产生活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保持一米线;各营业场所对发现的“两码”异常人员、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发生地往返静人员进行严格排控,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县防控办进行举报。
五、全县各类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必须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禁止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