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纪委紧盯“微腐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初,彭州市纪委由一封群众的举报来信,调查出一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该村村民2.52万元统规统建安置房补差款的违纪事实。
2016年3月,彭州市纪委信访室收到群众来信,反映通济镇姚家村党支部书记李登云收取村民龙某某上交的统规统建安置房补差款2.52万元,未入村集体账的问题。工作人员接到来信后,立即进行登记,启动调查程序。
彭州市纪委制定调查方案后,组成调查组,立即前往姚家村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在姚家村查阅村公资金和集体账户财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人员查阅李登云经手办理村民统规统建安置房补差申请以及交款明细资料。
走村入户,向10余名村社干部和群众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同时,找到龙某某进行谈话,了解其上交统规统建安置房补差的具体细节。
调查人员与李登云谈话,核实相关问题。
2016年4月13日,彭州市纪委对李登云予以立案调查,相关材料移交审理室办理。2016年8月4日,经彭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登云开除党籍处分。
在姚家村宣传公示栏,市纪委张贴对李登云的处理决定。
彭州市纪委将李登云违纪问题制作成警示教育材料,向社会公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秉持公仆情怀,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和组织的培养。(四川省彭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