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一、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听从老师的教育,时刻注意安全。
二、上课要遵守纪律,不做小动作。体育课要穿运动衣裤、运动鞋,身上不带钥匙及锐利物品,严格按教师的要求训练,实验课要严格实验操作程序,谨防玻璃器皿打碎及有腐蚀性、有毒药品伤人。
三、课间不准疯赶打闹。上下楼梯顺序右行,不准拥挤;在操场上要开展健康有益的游戏与体育活动,不准玩危险或不卫生的游戏;不准攀爬栅栏、院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教室里嬉戏追逐;不准乱碰电源插座;
四、参加春游、看电影等大型活动,必须在老师带领、组织下开展,服从统一指挥。
五、课外文体活动,必须听从教师安排,器械运动等危险性较大的活动要有保护措施。
六、上学、放学必须靠边行走,不准在街道、马路上打闹;不准爬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横过马路时,要看清楚前后过往车辆情况后再行走;不准带易爆等危险物品上学,汛期需经过险段时,应要求家长接送。放学应按编好的路队行走,听从路队长的指挥。
七、节假日期间,要听从家长和校外辅导员的教育,不准玩火,未经家长允许,不准下河游泳;不准进“三室一厅”;不准到学校及宿舍院内乱踢足球。
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不买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及饮品。不喝生水。
九、未成年人确需上网学习必须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在网吧先登记,在法定时间内上网,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不准在无证无照经营的“黑网吧”上网。
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遇到危急情况,要冷静、机智、巧妙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