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力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推动静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了《中共静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及时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静乐落地落实。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强国APP、无纸化网上学习考试平台等,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放管服效”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有序推进和完成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结构和提升了工作效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3545”工作制度,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了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的“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等制度,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三、强化制度约束,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合法性论证,及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审核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98件。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开展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以及隐性障碍清理专项行动,推动相关文件制度立改废工作。
四、强化监督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部署、同步实施,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开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出台了《关于印发静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资格的管理,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并通过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25个单位。依法开展“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
五、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起,1起行政应诉案件已由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现在处于二审阶段。坚持学习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19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案件665起,调解成功率98%。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实施了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25名律师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925件。积极推进法治惠民活动,出台了《静乐县2019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妇女维权、便民办税等方面的共10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全部落地落实。
六、强化法治宣传,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等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0余场次。认真部署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编制发布了县级机构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依法行政宣传月”,法治乡村建设文艺演出、农民法治讲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不足;基层执法不同程度上存在执法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统筹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大力提升我县依法行政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为新时代静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共静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