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静乐县教育局
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文 件
静教文广体字[2013]1号
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全县学校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各联合学区,双路中学、县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节假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全县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下同)放寒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从2013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九)起至3月2日(正月二十一日)止,3月3日(正月二十二日)开学。静乐一中和致远高中放假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各校要在2013年1月23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书面报局办公室。
三、放假前,各校要特别注意安全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放假安排,精心组织好期末学生文化素质测试,妥善安排师生离校,高度重视师生交通安全,确保师生平安回家。
四、放假前,各校(学校、幼儿园、活动中心)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抵御社会不良行为的能力,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春节。
五、放假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局《关于推行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静教文广体字〔2011〕17号)、《关于严禁教师从事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静文教体字〔2009〕4号)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让教师严格遵守减负规定,除给学生布置适量的假期作业外,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和上新课活动,不准提前开学,违者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和当事人自负。
六、放假期间,各校要派专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尤其是防止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失盗和损坏)、防冻(特别是防止暖气冻裂)等工作,将财产清点入库,责专人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七、放假期间,县城学校要按照县有关部门的安排,搞好春节期间的庆祝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积极参与活动,注意活动安全。学校不得组织任何集体外出活动。严禁教职工及学生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学生到网吧、游戏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
八、开学时,校领导和教职工都要提前一天到校,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当日按时开课。开学后各校及时制定出下学期的工作计划,3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组织好安全教育月活动。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放寒假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李永成副县长
抄送:局领导,局内各科室
静乐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