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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逃17年的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

2017年07月10日 15:15:3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访问量:151 作者:北京市纪委

  6月29日,外逃17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这是继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被成功劝返归案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发力,一周内取得的又一追逃成果。

  刘梦平,女,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香港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会计,2000年6月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刘梦平于立案前潜逃至中国香港,后外逃至东南亚某国,办理第三国身份长期隐匿国(境)外。

  刘梦平外逃17年,立案机关对刘梦平追逃17年,一刻也没有停止,一直密切关注刘梦平的藏匿地点及行踪。“天网行动”启动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和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追逃办坚决贯彻“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方针,加大对刘梦平的追逃力度,针对该案制定具体追逃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精心布下一张严密的追逃网络。负责案件调查的同志出现在刘梦平面前时,她惊呆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认为变换了身份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长达17年之久的精心伪装,还是逃不过“猎人”的火眼金睛。当立案机关宣布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刘梦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后悔当初的外逃行为,后悔没有选择主动回国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刘梦平外逃17年最终落网归案,再一次证明了“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境外不是法外”。对已经归案的外逃人员“宽严相济”的政策运用充分说明,只有主动回国自首,积极退赃,认罪悔罪,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北京市纪委)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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