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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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3] 29号)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相关清查及评估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14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2014年,全省共清查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387所,其中346所学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30所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需按要求限期整改; 11所学校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取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2013年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今年达到合格标准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2014年限期整改但暂准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管理权限,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有关学校要集中力量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年内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的,2015年起停止招生;2014年限期整改并停止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果一年内仍不达标,2015年取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未接受办学资质清查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工作的重点是参加了前两轮评估,经过整改、完善、提高后申报更高管理星级的学校。在第三轮评估中22所学校被评估认定为管理五星级学校,20所学校被评估认定为管理四星级学校,18所学校被评估认定为管理三星级学校,12所学校被评估认定为管理二星级学校。经过三轮评估,全省共认定管理五星级学校36所,管理四星级学校101所,管理三星级学校131所,管理二星级学校67所,管理一星级学校26所。
我省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已如期完成,实现了预定目标,但从整体来看,我省中职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了巩固管理星级学校创建成果,扩大评估工作效应,省教育厅将在总结三年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把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星级学校创建工作继续引向深入。今后,省教育厅将继续对申报更高管理星级的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对已经被认定为四星、五星级的学校进行检查,该升的升,改降的降,实行动态评估;及时优化、完善评估机制,适时调整评估指标体系,实现管理星级学校评估创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为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市教育局要对认定为三星级以下的学校加强管理,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检查。各有关职业院校要根据三轮评估中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间。3月31日前,各市所属管理一、二、三星级学校将整改方案报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及各市所属管理四、五星级学校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年内将根据各校整改完成时间组织专家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和管理星级评估已经成为我省职业教育的常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办学资质清查,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调整力度,整合培育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形成区域内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奠定良好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院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管理星级学校创建、倡导教师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师生文明礼仪,创建绿色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活动持续引向深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内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结果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3月5日 |
| 附件列表: |
| 1、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及第三轮管理星级学校评估结果.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