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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校园案件 最新要求

2019年05月19日 13:19:57 来源:光山县委政法委 访问量:82


交流会现场

公安部、教育5月17日召开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表示,对涉校园案件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提高打击处置效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此之外,公安部还作出以下要求:

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高压震慑效应。

要不断提升打击破案水平。对现行犯罪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同时,要注意解剖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分析涉校案件规律特点,不断提升侦查打击能力,形成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要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案事件处置,会同教育等部门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校园欺凌案事件分类依法妥善处理。

对因责任不落实,安保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涉校恶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提出要求,今年年底前,要推动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

要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案事件处置,会同教育等部门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校园欺凌案事件分类依法妥善处理。

公安机关要紧贴师生需要,贴近校园实际,不断深化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创新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载体平台,真正把校园安全教育推向深入。要深入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通过多种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构建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要选派优秀民警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对法制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要协助学校全面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的安全防范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教职员工第一时间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

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政法委、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相结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结合社会治安和校园安保新情况新特点,科学整合警力资源,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的校园警务模式,强化重点巡防机制、校园警务室建设、周边秩序整治和风险预警防范,着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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