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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08日 21:17:2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91

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不诚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

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2012-11-8

晋教人[2012]57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
  为了做好2013届教育部所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落实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岗位
  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总计为345名,省教育厅根据生源情况将接收计划分解到各市(见附表1)。接收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程序和要求:
  1、申报就业岗位
  各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厅下达的2013届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数、毕业生名单、所学专业、毕业学校等情况,组织所属中小学校申报免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岗位,首先确保本市生源毕业生的岗位、签约和就业。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要在学校编制范围内进行,要与当地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学科需求相结合,并逐步安排向县以下学校倾斜,向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2、进行双向选择
  请各市教育局务于11月15日前将需求岗位、申报学校简介和电子邮箱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按需求和编制情况上报后,由教育厅审定岗位及数量。随后省教育厅将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山西毕业生网站和部属师范大学网站公布2013届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岗位和申报学校简介,并由部属师范大学通知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按照公布的需求岗位和个人就业意向,与申报岗位的学校双向选择。双方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各校可在申报的岗位计划内与毕业生签约,填报《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核表》(附表2)。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签约。
  3、上报签约结果
  为全面掌握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落实动态情况,请各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务于2012年12月底、2013年3月底前分别将已经与各市、学校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核表》上报省教育厅核定。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核准的,不予下达2013年度增人计划。
  4、组织面试签约
  2013年1月,省教育厅、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各市教育局、申报了需求岗位但未签约或未签约满的中小学校和尚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省城组织一次面试签约会,采用讲课、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双向选择并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和批次另行通知。
5、生源地负责安置
通过各市及全省双向选择签约仍未落实任教学校的2013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生源地县(区、市)政府负责安排到所属中小学任教,当年8月底前到岗。安排上岗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及任教学校请各市教育局仔细核查,不得遗漏。并务于2013年9月底前将《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核表》报省教育厅,以便协调下达年度增人计划。
  6、办理违约手续
符合跨省任教就业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和不符合跨省任教就业条件、不回生源省履行教育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在2013年6月底前递交《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审批表》(附表3)或《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不诚信登记表》(附表4),一式五份,由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跨省就业或违约手续。审批时需附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跨省条件证明资料以及违约生缴纳教育费用和违约金的收据。
  二、严格规范,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规范管理。
  1、各市必须按时将所属中小学校需求岗位计划一次性上报厅人事处,省厅不组织第二次计划申报。岗位需求计划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增减或废除。
  2、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双选签约管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凡未申报岗位计划的学校不得进行双选签约,申报了需求岗位的中小学校不得单独举办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会或双向选择会,已完成需求计划签约任务的学校不再参加以后的签约活动,以维护全省岗位计划的严肃性。
3、为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就业,允许各市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实际需求,少量接收非本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各市申报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岗位数,最多不超过本地生源毕业生数的两倍。
  三、加强培养,落实好免费师范生各项政策
  1、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和培养,努力创新培养机制,建立导师制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各市、县应建立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已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但尚未落实编制、工资等待遇的学校,要尽快落实有关手续。在已有免费师范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和工资待遇前,不得接收新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3、省教育厅与省有关部门将继续督促和指导全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管理工作,对各市及中小学校接收、管理、培养免费师范毕业生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结果,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附: 1、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数分配表
       2、《2013年部属师范大学山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核表》
       3、《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审批表》
       4、《山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不诚信登记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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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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