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意见》首次提出制定教师优待办法,这是文件的一个新亮点,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们讲尊师重教、师道尊严,首先全社会要形成这种风气。要保障教师的健康体检、休假、旅游、住房等方面的优待政策,也就是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地给教师创造一些优待条件。同时明确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吕玉刚指出,这次《意见》在教师待遇问题上有突破。首先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办法,把总量核好、核足,这个基础上完善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在分配上要体现倾斜和导向。绩效工资新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也就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奖励功能、绩效功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老师倾斜,鼓励老师教出风格、教出水平,把学生培养好。另一方面,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上,要向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倾斜,特别是在津补贴补助办法上倾斜,这次特别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给在乡村任教老师发放交通补贴等一系列举措。(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