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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纪律 加强监督 缩减会议 公开惩戒 四川达县严刹校长“不假离岗”之风 本报讯(记者 李益众)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县教育局共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抽查12次,结果有两所学校校长因工作不在状态被函询约谈,有一所学校校长因离校时工作安排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 达县教育局局长李健告诉记者,他们采取“周一、周五”常查、夜间突查、街面巡查、视频监控定点查、电话抽查、网上随机查等方式监督校长到岗到位情况,借此严肃校长工作纪律,规范校长工作行为,有效遏制了校长“走读”、“遥控”、擅自离校及长时间不担任教学任务的现象。 近年来,陆续有教师、群众以信件和到访的形式向达县教育局反映,个别中小学校长借口会议、办事等,不坚守校长岗位,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涣散。达县教育局认为,这些行为已严重损坏了教育的良好形象,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于2011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长岗位监督的通知》,借此加强校长岗位监督。 《通知》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校长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般事务交由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或教师办理,特殊事务或因公、因私确需离开学校的,校长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离岗前必须安排好学校工作,指定一名副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时期,一律不得请假。 达县景市初级中学教学楼的外墙上有一块公示牌,上面详细罗列了请假人员(包括校长、教师)姓名、事由、办事地点、何时返校等信息。校长李正权告诉记者,这上面的信息由工会主席执笔,操作规范。校领导的行动完全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达县教育局对自身业务也进行了规范,缩减了针对校长的一般性会议,对重要会议实行审批、备案制。确定每周一、周五为“无会日”,这两天原则上不召开由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达县教育局一方面对校长严明纪律,另一方面配套了惩戒措施。《通知》规定,查实校长不假擅离岗位一次的,全县通报批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不假擅离岗位两次的,全县通报批评,发给“警戒卡”,实行诫勉谈话,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不假擅离岗位三次的,停职检查或直接免去校长职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 达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股长黎仕华告诉记者:“一名校长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大约有7000元,因此这个惩戒措施是很有分量的,具有很好的震慑效应。目前,全县107所中小学校长能坚守工作岗位,全县教育系统呈现了‘向校长看齐’的良好局面,得到社会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