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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为“120”立规 电话不通致人伤残将追责

2014年10月21日 07:57:3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访问量:367

  “如果‘120’出现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行为,造成病人伤残、死亡等,相关责任人将被依纪依法处理。”10月17日,甘肃省兰州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谢宏林向记者介绍,该局近日下发关于“120”急诊急救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卫生局进一步加强对“120”急诊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和医务人员责任。

  据谢宏林介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兰州市卫生局从媒体报道中注意到,其他省市发生过关于“120”急救电话打不通,等不来救护车的相关事件。为预防此类问题发生,该市卫生局专门下发关于“120”急诊急救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对在“120”急诊急救统一调度、出车、现场急救处置、病人监护转运等方面出现的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不及时派车、拖延时间、现场处置不力、不及时转运等责任不落实行为,导致病人伤残、死亡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处理。

  “这一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旨在督促‘120’相关医务人员认真担起急诊急救责任。”兰州市卫生局纪检组副组长李尔康说,市卫生局要求“120”统一调度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等记录及保管工作,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抢救、监护转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记录及保管工作,保持通讯系统24小时畅通。

  据悉,该市卫生局近期在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将急诊急救工作是否及时、规范、有效列为督查重点内容,并要求县区卫生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李尔康表示,目前,市卫生局纪检组尚未发现通知中所列举的问责事项行为。(记者 初英杰 通讯员 周辉)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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