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政府下达忻州市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已确定,具体包括棚户区住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等。
今年忻州全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500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300套,城中村改造220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9000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年度投资35亿元,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按照购买服务合同将棚改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力度,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数不少于24600套。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租房问题,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租房项目问题。分配主要对象为新就业的大学生、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同时,我市将争取尽快调整确定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力争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