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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2020年01月03日 20:23:28 来源: 任丘市于村司法所 访问量:115

 
任丘市于村司法所
6小时前

2020年1月2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要求:

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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