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村学区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副本)
为进一步加强全学区各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各自职责,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结合县教育部门有关安全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学区办学实际,现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望有关方面遵照执行。
一、硬性指标
1.各校(幼儿园)要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校舍倒塌、行人践踏、煤气中毒、火灾、在校期间学生意外伤害及其它恶性事件,保持全年零安全责任事故。
2.各校(幼儿园)应将安全隐患摸排整改率达到97%以上。
3.各校(幼儿园)安全法制教育、安全应急演练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任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目标
1.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及园长应切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领导机构,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目标制度,配备好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必要的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2.各校和幼儿园要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反馈、分析和监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定期排查校舍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尽最大努力将事故排除在萌芽状态之外,并作好工作记录。
3.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安全日志记载制度,确保全天候有值守人员,并实行安全管理巡查制度、请销假制度及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对日常安全工作的记载要详实并及时存档,建立安全档案专柜,完善安全档案。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园安保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认真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工作。
5.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可采用家长通知书或者短信通知的形式,提醒广大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学生家长,加强对儿童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监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与监护人责任意识。
6.寄宿制学校要细化食堂、餐厅及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堂燃汽燃油灶、压力锅炉、食品加工机械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时令特性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定期对炊餐用具消毒。积极与镇派出所、镇政府负责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合,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治理。在雇用临时人员时一定要严把准入关,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在管理使用上做到于公办教师一致。对于私自雇用人员引发责任事故的,各校领导负首要责任。
7.加强对学生上下学和节假日往返安全监管。严禁学校(幼儿园)擅自租用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私家车接送的原则上不得搭乘自家以外的学生。提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进行广泛联系,提醒家长不让孩子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及安全状况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
8.严格推行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予以严肃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工作。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行为,对此类行为的责任人一经发现必将加倍处罚。
静乐县杜家村联合学区校长: 李四魁
学校(幼儿园)校长: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