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婆婆 媳妇 丈夫
——焦刘悲剧探析
[内容摘要]:高中教材几乎一律说焦刘的悲剧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专制迫害所致,归结于社会悲剧,但笔者认为他们的婚姻悲剧与他们各自的性格有着更大的关涉。焦母固执、强势、刘兰芝刚烈、倔强和焦仲卿懦弱、无能的性格冲突,任何时候,有对抗无沟通的矛盾都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关键词]家庭矛盾 婆婆 媳妇 丈夫 性格
婆婆、媳妇、丈夫——这一命题困扰了人们几千年,时至今日,似乎仍无一简便公式可解,其难度不亚于哥德巴赫猜想。中国古代因婆媳关系不和酿成悲剧的也不在少数。陆游与唐琬的《钗头凤》,便是这样一曲千古绝唱,焦仲卿、刘兰芝的悲剧也再次证明了这一“猜想”的无解。而高中教材几乎一律说焦刘的悲剧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专制迫害所致,侧重于从社会角度去探讨,归结于社会悲剧,并归纳其中的悲剧意义。但笔者认为他们的婚姻悲剧与他们各自的性格有着更大的关涉。焦母固执、强势,焦仲卿懦弱、无能,刘兰芝刚烈、倔强以及她那种追求个性解放、自由的叛逆性格,在中国传统文化“个人”和“自由”缺失的时代,最终导致了刘兰芝个人的反抗在“伦理本位”的社会面前注定以失败告终。刘兰芝的性格悲剧所揭示出来的社会意义,正在于社会发展的滞后对新生事物的桎梏甚至扼杀。
刘兰芝的遭遇固然令人同情,但是其刚烈、倔强的性格使其在处理家庭关系上,在处理婆媳关系、兄妹关系乃至夫妻关系上,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下面笔者就所想到的几点一一列出,以待方家指正:
其一在婆媳关系上“两强相争,必然两败俱伤”。刘兰芝是一个刚烈、倔强、性格果敢的女子,焦母也是一位个性刚强的人,两强相遇,如都针锋相对,必然一山难容二虎,冲突就在所难免。家庭成员之间的道德评价,总是与自己对生活、对他人的满意程度、愉快体验密切相关,总是自我鲜明的感情好恶的。所以,发泄不满情绪很容易找到道德评价方面的“借口”。在今天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同样常可以看到类似的现象:在年轻的媳妇看来,自己的言行并未失礼,并未越规,对婆婆指责往往感到很委屈;而在年老的婆婆看来,媳妇对自己却是缺乏尊重,言行甚至有“偭规矩”之处,因而感到难以容忍,结果是“婆说婆理,媳说媳理”,家庭矛盾也由此而产生。刘兰芝是“心中常苦悲”,婆婆则是“吾意久怀忿”,可见婆媳之间的感情裂痕是在生活中不断累积起来的,有误解、有埋怨,不愉快的感情体验占据主流。在这样的情感支配下,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沟通交流,缺乏体谅、宽容,误解、埋怨就会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坏,互相的满意度会越来越低,以致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家庭冲突必然爆发。因此,与其说是礼教制造了刘兰芝的悲剧,还不如说是家庭人际关系的摩擦、矛盾双方“宁折不弯”的强势性格冲突才是造成悲剧的根源所在。可以想象在那个时代,作为一个寡妇,性格如不刚硬强势,焦母能将一对子女抚养成人,而且把焦仲卿培养成官府里的一名小吏?她多年来所受的艰辛与苦楚非常人所能理解。也可以想象,焦母对子女必定是很严厉的,脾气很大,不然不会动不动“槌床便大怒”、“阿母怒不止”。焦母在家庭矛盾中一意孤行、固执己见,与儿子缺少协商尊重,甚至根本不考虑儿子的意见,为满足自己的生活诉求,表现出家长的绝对权威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婆媳之间毕竟年龄差距很大,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生活理念,有他们的兴趣爱好,然而对上了年纪的婆婆来说,因为看不惯,又因为是长辈,硬要“己所不欲,偏施于人”,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强加给年轻的媳妇,如果稍有违拗,那就是“无礼节”,“自专由”,就得“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结果仲卿夫妇双亡,只留下孤老的焦母——老年丧子,她是最苦的一位,因此也是悲剧人物,而不是悲剧的制造者,逝者毕竟往矣。对于她,结尾“寡妇起彷徨”一语可能也多少带有隐指、批评的意思。
面对老年人常有的固执,刘兰芝针尖对麦芒、“奉陪到底”的强势使事情彻底失控了,而她本人和焦仲卿又没能力使处于崩盘的局势山回路转。 “三日断五匹”确实很能干,“夜夜不得息”固然很辛苦,但就连刘兰芝自己也没说她能“勤心养公姥”,可见她可能未尽为媳之孝道。儿子不在身边,儿媳“无礼节”、“自专由”,当然使焦母倍增凄凉之情。但仅是“吾意久怀忿”,强忍着不满和痛苦,她称兰芝无礼节、自专由不应看作是撒谎:兰芝说“十六诵诗书”,她母亲称她“十六知礼议”,十七便嫁作仲卿妻了,礼仪学习明显偏迟,她对焦母未必做到了“孝曰无违”。而这是封建家庭关系的铁律,子女的一言一行都得服从家长的意志,不能违逆。但按刘兰芝的性格,两人之间产生矛盾冲突是必然的,她也决不会委曲求全“下心意”地听从性格同样刚硬强势的焦母的颐指气使,要做到“无违”怕很难,“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从她临别辞言仍语含讥讽,焦母就可看出这媳妇是要“顽抗到底、死不悔改”了,所以她也是“怒不止”。由此也可推测:兰芝素日对焦母恐也缺乏足够尊敬,最少“昏定晨省”是不可能做到的。当兰芝进入焦家后,焦母兰芝从心理、生活上都没有完成调整,婆媳的冲突就是调整中的必然现象,只是调整失败,滑向另一个极端罢了。
婆媳双方“宁折不弯”“绝不妥协”的强势性格冲突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其二在兄妹关系上,刘兰芝的倔强、遇到问题采用对抗这种极端方式去解决的缺点,在刘兄逼嫁一节表现得尤为突出。刘母在其刚回家后先“大拊掌”,但“大悲催”之后便唯女言是听了:“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自始至终竟无一言责备,难道她就相信女儿一点点错都没有?刘母的无主见、娇惯和放纵是培育兰芝反抗性格的温床,“岂敢”也是兰芝昔作女儿时养成的习惯,那么兰芝的“任专”无疑在娘家就已形成,她和焦母的争执显然是顺理成章的事,焦母称“此妇无礼节”也不是一点依据没有,岂不知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于刘兄逼嫁,恩格斯说“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行政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太守家来提亲,无疑给兰芝娘家提供攀权附贵的好机会,刘兄有此想法很正常,听到妹妹拒婚,“怅然心中烦”:“作计何不量!…否泰如天地,…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哥哥的责备、不理解,她没有哀求没有眼泪,也没有请母亲从中转圜,按常理,她最少要向哥哥解释自己的想法、苦衷以及与焦仲卿的约定,以求得哥哥的理解同情——兄妹间何话不可说,但极端倔强的刘兰芝一句解释没有一句软话不说,没有也不可能屈服,更不会俯首贴耳听凭摆布,她“仰头相向答”“登即相许和”;最后面对焦仲卿“卿当日胜贵”的指责,她也不作任何解释,张口就是“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说好一起死不许反悔啊!
遇事不讲策略不能理性运筹,一味兵来将挡、狭路相逢就一定能“勇者胜”吗?
其三在夫妻关系上,刘兰芝强势倔强的性格在处理此事时有失偏颇。刘兰芝主动求遣的原因,除与焦母有矛盾外,可能还与她对这桩婚姻已经不满有很大的关系。仔细品味刘兰芝的话——“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守空房,相见常日稀”,我们就可以感受到她对焦仲卿并不客气,甚至还有埋怨。再看焦仲卿对母亲说的话:“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焦仲卿是一个老实人,不善于表达,只会把对妻子的爱深藏于心底。那样的时代和社会,能有那样一位情专意痴的丈夫也实在应该感到庆幸。仲卿的性格虽然不如兰芝坚强,但他感情执着,始终站在兰芝一边。他对兰芝的爱情是坚定不移的的。但是,刘兰芝对焦仲卿的做法似乎很不满意。即便在焦仲卿毅然拒娶“窈窕艳城郭”的“东家贤女”,矢誓“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并真挚盟誓“誓天不相负!”“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劝慰妻子“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后,刘兰芝也并没有因此而感动,反斥责仲卿“勿复重纷纭!”——还罗嗦什么!
面对与焦母的矛盾,刘兰芝不是和深爱她的丈夫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商量解决问题的策略,设法缓和矛盾,而是一味地给丈夫施加压力。其实,夫妻间的恩爱并不完全体现在平时的花前月下风和日丽中,关键是在危难时刻的共面时艰、旅进旅退。而刘兰芝做事率性而为,缺乏理性,尤其不该自请遣归,说些什么“君家妇难为”“及时相遣归”等于事无补的话,这种以退为进、甚至是咄咄逼人的含有威胁的强势做法,这无疑是在向丈夫摊牌,也是向焦母宣战,使矛盾白热化,家庭关系最忌讳的就是撕破脸。既激化了矛盾,也使深爱她的丈夫缺少回环周旋的余地,还把两人的夫妻关系推到了危险的地步,等于将焦仲卿推上一个两难处境,类似于人们常说的一个关于“妻子与母亲同时落水先救谁”的命题。如果她不主动求遣,悲剧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最后,刘兰芝倔强刚强的外表下,对事物缺乏理性成熟的思考与判断。客观地说,面对母亲的逼迫,当时焦仲卿只能作出让刘兰芝暂时回娘家,等自己做通母亲的工作后再接她回去的决定。这种等矛盾缓和后再解决的方法其实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刘如能换位思考,多体他人之意,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了:想想焦母独抚子女的不易、无人言说的生活的艰辛与悲楚,焦仲卿作为独子面对寡母的心态;再说了做晚辈的对长辈多些顺从忍让甚至是骂不还口难道是耻辱吗?难道对长辈定要以牙还牙?——又不是敌我矛盾;退一万步说,若真爱丈夫,为爱 “下点心意”又如何?回到娘家后,稍一受挫,就违背了当初和仲卿定下的约定——她不仅要嫁人,还说了“渠会永无缘”等让仲卿伤心欲绝的话。再看后来,当仲卿表示要“吾独向黄泉”时,她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和仲卿相约赴死。试想,当时如果她能劝劝仲卿,或者干脆抗婚,与母亲哥哥多沟通,以求得理解,事情会不会有转机呢?当初考虑就欠妥,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刘兰芝没有通盘考虑,没有处理好后续问题。自请遣归后,下一步怎么办?一是怎样处理自己和焦仲卿的感情问题,二是如何处理自己和娘家人的关系。刘兰芝一回到娘家,很快意识到自己陷于更大的困境之中,面临的问题更难处理了。既然自请遣归,那就应该做得更决绝些,斩断和焦仲卿的感情联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最终导致“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悲剧。在某种程度上,悲剧的产生、焦仲卿的死,刘兰芝应负一定的责任,这既与其性格有关,也可能与她“十六诵诗书”方才“知礼仪”便于“十七为君妇”有关。
另一方面,焦仲卿的性格也是此悲剧成因之一。焦仲卿是个性格忠厚、软弱但又没有多少能力的人。这可能是由幼小失怙、所受的教养和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他不善于调解婆媳矛盾,听了刘兰芝满腔委屈的叙述,马上就对母亲说“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既然刘“无偏斜”,那言下之意不就是责备“母亲你不对”吗?还威胁说“黄泉共为友”。这些话,都是焦母所最不能忍受的。试想想,一个寡母,尤其封建社会,冷风凄雨多少梧桐叶落三更雨,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现在儿子却向着妻子,指责自己的母亲,甚至还以死相威胁,做母亲心中是一种什么感受呢?从诗中看焦仲卿是焦家的唯一的儿子,焦家的香火要靠这个他来承传,现在这个儿子居然说出“终老不复取”的话来,这不是向母亲赤裸裸的威胁是什么?这对缓解婆媳矛盾除了火上浇油外,还能有何益处呢?所以焦仲卿刚说完,焦母立即“槌床便大怒”。他没有解决矛盾,反而激化了矛盾,于是只好采取权宜之计,让刘兰芝暂回家。他虽然很爱兰芝,但又要求得对焦母的“孝道”,所以总希望能以委曲求全来缓解焦母与兰芝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向焦母“长跪”请求不要驱遣兰芝,但遭到焦母“槌床便大怒”、“会不相从许”的情况下,他一再安慰兰芝放“下心意”“暂还家”,而不敢作进一步的抗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悲剧的形成。
在爱与孝的矛盾上,正是需要他坚决果断拿出解决方法时,他却“哽咽不能语”,显得很无能——眼泪绝不是男人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除了刘备。兰芝之所以物留作遗施,称“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还是存有幻想,希望焦仲卿能够为自己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软弱无能的焦仲卿妻爱难舍,母命亦难违,无法排除刘兰芝悲苦的根源,因此,所谓的“还必相迎取”只能是一句空谈,他只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罢了,也许冷处理是他唯一的良策。临别时,刘兰芝叮嘱他:“不久望君来。”可是他“黄鹤一去不复返“,直到刘兰芝要再嫁了,才匆匆赶来,见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气急败坏地指责、挖苦、讽刺。兰芝受到逼婚之困时,这时最需要的是依靠是主心骨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他作为男人,却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冷静理性和担当——了解真相、策略应对,刘只得到他“贺卿得高迁”的讽刺和“吾独向黄泉”的无能逃避——说不定也仅是气话、威胁,说说而已,但不幸遇到了刘兰芝这个刚强较真的人。就在二人“生人作死别”之后,他并没有采取任何挽救的措施,或设法去做改变命运的哪怕是最后一点点尝试——最后一次尝试做做焦母、刘兄的工作如何?事已如此,就算再失败又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而他仅仅是把这个计划告诉了自己的母亲,这除了增加母亲的痛楚或再被看做威胁外,有何意义呢;兰芝死后,他在“庭树下”“徘徊”了一阵(也许是考虑到母亲将老无所依),然后“自挂东南枝“——以死解脱,活脱脱地勾画出了他怯弱无能的面貌。无论是仲卿的“守节情不移”,还是“贺卿得高迁”,抑或“自挂东南枝”都体现了他性格的软弱、无能和爱的无奈。焦仲卿既不是惧内风下的好好丈夫,也不是举案齐眉的温柔鸾俦,更不是具有大丈夫品格的伟男子,只是位忠厚、软弱但又没有多少能力的小差吏,他既没有从他的父母那里得到爱的幸福,也不能成为那个时代应该成为的妻子生活的领路人,更没有给他妻子以足够踏实的依靠。
所以说,焦母固执、强势、刘兰芝刚烈、倔强和焦仲卿懦弱、无能的性格冲突,任何时候,有对抗无沟通的矛盾都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再加上刘兰芝潜意识中追求个性解放、自由的叛逆性格,在特定的时代生活和社会历史环境中导致了悲剧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