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6号教室,我尽可能让课堂内生动、有趣,这么一来,对不当行为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不准参加发生不当行为时所进行的活动。如果有个孩子在做实验时出现不当行为,我会告诉他:‘杰森,因为你使用实验器材的方式不恰当,请你站到旁边去。你可以看大家做实验,但不准参加。你明天还有做实验的机会。’如果某个孩子打棒球的时候很没运动精神,我会罚他坐冷板凳。这样的惩罚是合乎逻辑的,当孩子学会用正确的方式打球时,我一定会让他重返球场。”这是雷夫对学生的惩戒手段,这种惩戒出于孩子的保护。用他自己的话说让教室成为没有恐惧的地方,让教师成为学生的朋友。
我们再来看李希贵和足球队员的“约法三章”:
第一条 练球要在课外时间进行,不能耽误学校的正常活动;
第二条 俱乐部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练甚至开除俱乐部的处罚;
第三条 每位队员都要正确处理训练和文化课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如有下降,必须停赛补课,直至成绩赶到应有的水平方能继续参加训练。
中美教育家在这个问题上观点是一致的。暂时停止学生喜爱的活动,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给他们创造自我教育的空间。这就是追求的教育境界。学生所犯的错误应该说没有什么致命的,大多都是教师的上纲上线。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出现问题大惊小怪,其实这都是教育的失败。如果一个学生在学校就被定义为“道德问题”,那才是学生最大的悲哀,将来可能就可能演变为社会的问题。但有些学生确实存在着心理问题,有些心理问题还很严重。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考量的是教育者的教育智慧。用成年人的是非观念来判断学生,是我们常犯的错误。尊重不等于放纵,不等于任由发展,面对着成长中的个体,面对着活生生学生,还是让我们学学两位教育家的育人策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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