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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是卖场,教育不是生意

2021年04月23日 11:46:28 来源:光明网头条号 访问量:172

近日,两则“学校变卖场”的新闻引发关注:蚌埠市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求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理由是学校布置作业和教学要用。经安徽省政府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长沙部分家长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一些中小学向学生及家长推广企业开发的教学APP,家长付费才能看孩子考试成绩排名或试卷错题信息。(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

一台平板电脑,软硬件合计5800元,这对于普通家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买行不行?不行,因为老师布置作业、学生日常学习都要用。不买这个品牌的平板电脑,自己从市场上购买行不行?不行,因为这是学校指定的。不装学校推广的教学APP、不为其中“看成绩排名”的功能付费行不行?也行,除非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持有足够“强大”的淡定心态,或者不厌其烦要求老师“点对点”发送成绩。

这就是学校能够顺利推销各类信息化教具、推广各种教学APP的心理基础。在这个群体性心态面前,平板电脑贵不贵、教学APP付费高不高,已经不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问题,而是学校挟家长“别无选择”强买强卖的问题。

无可置疑,信息化技术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效提供了极大便利,也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同时,信息化教学的广泛应用,对拉平地域间、城乡间、不同学校之间的教学水平,提升整体教学质量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未经上级管理部门允许、在没有对使用信息化教具的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以“自愿购买”之名行强行推销之实。

学校不是企业、学生不是客户,二者之间不应存在任何经济利益的关系。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严禁中小学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再次强调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在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价格不菲的平板电脑、设计了付费功能的教学APP仍能在一些地方堂而皇之进校园、“割韭菜”,很难说不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本应是一方净土。但近年来,个别学校为了蝇头小利,对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甚至个别地方还发生过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事件,俨然将教育做成了一门生意,严重违背了师德师风。在数字化教学实践中,也出现了个别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信息化教具,趁机“薅羊毛”的事件。比如,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第十二小学向学生收取“智慧课堂电子书包班”费用、贵州黔南州荔波县第二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高价学习机并收取服务费。在这里,学校成了卖场、校长和老师成了推销员、学生成了“唐僧肉”,家长不堪重负。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让经济利益从学校走开,方能守护师者的尊严、回归教育的本质。对个别学校吃相太难看的“割韭菜”行为,必须严肃整顿处理,还校园一方净土。

作者:蔡晓辉

来源: 河北日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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