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未经审批报备对中小学实施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严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收费培训、严禁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近日,我市印发《大同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详细列出20条减负事项,为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创造良好环境。

  这份《减负清单》从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精简文件会议报表、社会事务进校园、借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目的是要求各县区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我市规定,严禁各部门未经审批报备对中小学实施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每年市级督查检查事项合并进行不超过1次,评比考核事项合并不超过1次。严禁市县教育部门擅自开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相关数据材料不得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重复上报。

  在社会事物进校园方面,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活动等进入校园。严禁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或借用学校场地举办各类考试、换届选举、招商、庆典等活动;严禁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就安排各类社会考试进学校。严格控制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次数和教师监考次数,原则上学校承担社会考试次数每年不超过5次,教师监考每人每年不超过4次;严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收费培训。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除继续教育外、与专业发展有关的其他培训活动。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任务摊派给教师。

  在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方面,我市规定,严禁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其他部门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须经教育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针对不同借调情况,我市明确提出,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包村扶贫、驻村扶贫。不得承担教育扶贫任务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任务;严禁给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硬性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工作;严禁未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选活动。不得随意安排教师承担与教师职责无关的上街执勤、宣传投票等工作任务;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定期走访贫困户、拆迁、校外小饭桌巡查、校车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

  《减负清单》还提出,严禁在各类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各类网上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奖惩会、观摩会等会议。严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运营的各类平台通过中小学校和教师向家长和学生推介。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填写班主任家访记录、例会记录等材料。不得规定撰写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数和字数,不得随意安排教师承担与本人学科教学和教育教学任务无关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