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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09:26:15 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364

关于推进全市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忻人社函〔2019〕106 号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进全市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36号)、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忻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忻人社函〔2018〕157 号)和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程》(忻人社函〔2019〕10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实现“三基”建设提质提速、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能力的目标,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推进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所有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上述单位和其它领域中的其它岗位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要求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学习内容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方面内

  容。

      公需科目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由各领域主管

  部门按照行业规划和要求,分别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它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要求的在职人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学习内容完成情况按人社部第25号令“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公需科目学习模式

      为实现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覆盖,解决专业

  技术人员工学矛盾,决定采用网络在线学习模式。

      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准确和科学的优势,建立了《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经公开遴选,选中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盛佳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协天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第三轮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在组织培训过程中,人社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网络享受到最快捷、最前沿、最权威的知识理念。

      四、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68号),结合我市实际,开设学习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10学时)、《标准化的理论、方法与实践》(12学时)、《聚焦新时代把握创新点》(4学时)和《奋笔谱写人才发展新篇章》(4学时)共30学时。

      上线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31日,补学补考时间2020年3月1日一3月31日。每门课程学完即可参加在线考试,给予5次考试机会,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下载《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员通过《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将合格证书交回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考核业务时,一并报回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需在初学补考时间段内完成培训。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等次。

      五、学习步骤和方法

      进入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址:****)点击下方“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注册完成后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注册学习,学习完成后在“管理服务平台”打印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经注册,将永久生效。若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请按照管理权限申请更改信息,请勿重复注册。

      网络平台使用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应培训平台服务电话。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秦磊

  联系电话:****

       邮 箱:139****8****@163.com

       附件:忻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户、个人账户及各培训平台操作手册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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