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1、 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 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3、 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4、 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5、 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6、 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7、 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8、 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9、 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