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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6名拟提拔干部被处理 因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2015年04月23日 19:15:31 来源:辽宁日报 访问量:248 作者:姜义双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委组织部获悉,2014年下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组织部门认真执行“凡提必核”的规定,对963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发现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房产、股票基金、投资等情况未如实报告的26名人选进行了处理。其中21名干部被暂缓任用,5名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 

据了解,辽宁省在2014年11月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暂缓任用或取消任职资格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去年12月,中组部下发通知进一步要求,从2015年1月开始,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中组部和辽宁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凡未核查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核查拟提拔重用人选的有关事项报告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硬任务”。

下一步,辽宁省委组织部将督促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凡提必核”的要求,切实做好拟提拔重用人选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工作,把好干部任前审核关。辽宁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地区各单位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没有履行任前审核程序的任命将一律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姜义双)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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