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巡察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村巡察工作。
此次巡察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全市同步实施,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每县按照资源型、农业型、综合型等类型,选取不少于10个问题突出的农村(社区)进行重点巡察。巡察共为期一个月,以落实县、乡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以夯实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推进基层民主决策制度落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监督实效为目标,围绕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基层干部执行纪律、村民自治政策落实、村级资产管理监督、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和维护农村稳定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升,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实现“乡村治、天下安”。
《方案》要求,市纪委负责对巡察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要突出重点,加强调研,把握方法,改进方式,注重解决基层存在实际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巡察与约谈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两台账、两跟踪”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问题解决,推动整改到位,推动建章立制,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挺到最基层,努力实现厚植党的政治基础的目的。(忻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