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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指导纲要首次让早教做到有“法”可依

2015年01月03日 09:55:37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293 作者:孙军

青岛出台婴幼儿教养指导纲要

详细列出不同年龄段发育参照标准

  本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0—3岁婴幼儿教养指导纲要(试行)》日前出台,涉及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发育与健康、感知与运动、认知与语言、情感与社会性。做为教育部指定的早教试点城市,青岛市首次让早教做到有“法”可依。

  《指导纲要》列出了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发育、健康特点,包括行为、语言、动作、情绪等,都有详细的参照标准。《指导纲要》从专家角度给看护者的建议,不仅成为当前早期教育指导机构从业人员、早期教育指导管理和教研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家长提供了指导。

    《中国教育报》2015年1月2日第3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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