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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新任厅级干部必须参加廉政专题研讨

2016年03月07日 10:10:3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访问量:227 作者:福建省纪委

  近日,福建省第4期新任厅级领导干部两部党内法规专题研讨班正式开班,53名新提任的副厅级干部围绕党章、《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等,进行集中学习。

  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廉政专题研讨学习,是福建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硬性规定。2014年下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已举办4期新任厅级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共有175人参加学习。从今年开始,所有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廉政专题研讨班学习,实现全覆盖,并向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延伸。

  在此基础上,2015年12月,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为27条具体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新提拔担任厅级、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委(党组)备案。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暂缓提拔任用。

  前不久拟提任的26名厅级领导干部就在提任前分别向省委提交了一份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分别从认识体会、对照检查、努力方向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重点阐述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认识和体会;紧密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建设、道德情操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查摆遵守“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对照拟提任岗位要求,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和今后遵规守纪的努力方向,并作出庄严承诺。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26名拟提任厅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逐一审核。

  福建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新提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提任前对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提任后参加廉政专题研讨班学习,这是给新提任领导干部送的两份廉政‘贺礼’,目的就是要让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底线。”(福建省纪委)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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