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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015年01月01日 09:53:38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访问量:449 作者: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党委:

收送礼金、红包行为,腐蚀干部,败坏党风。从我省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暴露出,腐败分子大都是从接受礼金、红包开始,聚敛大量钱财,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因此,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迫在眉睫。根据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

二、整治内容

违规收送礼金、红包主要是指:在公务或与公务有联系的活动中收送礼金、红包行为;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收送礼金、红包行为;行业服务及管理中收送礼金、红包行为;带有公款性质的收送礼金、红包行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红包行为等。

具体包括:违规收送年货节礼、购物卡、充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通过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多种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2014年12月29曰一2015年3月10曰。主要分两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安排部署(2014年12月29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省委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2010〕 18号)、省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晋纪发〔2014〕4号)等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要按照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2015年1月1日至3月10 曰)。各级党委(党组)要仔细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取得实效。

四、任务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牵头,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宣传、财政、经信、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一)各地各部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督导、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三)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宣传部门负责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政策规定,营造舆论氛围,倡导新风正气;公开曝光典型问题,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五)财政、经信、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及时报送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作出承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

(二)对照检查,严格约束。各级各部门要把整治收送礼 金、红包的情况,作为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每名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检查。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主动自查,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清廉。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持续巡查、 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作用,支持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特别是要把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叮紧盯牢。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四)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对顶风违纪、 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或部门,要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于2015年1月31日前和3月10日前,向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分别报送进展精况报告和专项整治报告。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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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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