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推进乡村教师
生活补助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4]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尽快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县政策全覆盖,让更多乡村教师享受政策成果,我部定于2014年5月7日(星期三)在湖南长沙召开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通报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交流地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做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加人员
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师资、教师)处负责同志1-2名。
三、其他事宜
1.请于4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fengzhen28****@163.com。
2.请与会人员于5月6日(星期二)下午到湖南宾馆(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193号,电话****)报到。
3.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冯臻,****(传真),137****4738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
易香岭,****,138****1759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尽快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县政策全覆盖,让更多乡村教师享受政策成果,我部定于2014年5月7日(星期三)在湖南长沙召开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通报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交流地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经验做法,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加人员
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事(师资、教师)处负责同志1-2名。
三、其他事宜
1.请于4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fengzhen28****@163.com。
2.请与会人员于5月6日(星期二)下午到湖南宾馆(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193号,电话****)报到。
3.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冯臻,****(传真),137****4738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
易香岭,****,138****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