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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是技术活更是公平事

2016年11月19日 10:02:59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问量:91 作者:朱四倍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并坚持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精准识别对象。其中,评议认定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澎湃新闻11月16日)

    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评议认定的准确性与否关乎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公平。但当下,贫困生认定成了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难题,似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难以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一方面,高校一些不恰当的认定方式被放大,如有的高校规定“贫困生不得使用手机、电脑”,抵消了资助贫困生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社会和舆论的关注,又让高校的认定方式越来越无所适从。一些所谓的“高招”招致了嘲弄,如有些高校把助学金申请会弄成“比惨大会”。有的高校简单粗暴,“查询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消费水平在抽查阶段排在年级前10%的学生将会无缘助学金”等。因此,出于纠偏的目的,云南高校评选贫困生主要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材料为主,不再公开“比惨”,保障贫困生隐私和尊严的出发点无疑值得肯定。

    然而,这引发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一切都在不公开的状态下中进行,如何才能防止暗箱操作?高校有没有做好相应的配套政策?不公平的指责远远比其他方面的非议杀伤力更大,不慎重对待,甚至会滋生更多问题。

    尽管公示等做法越来越遭到反对,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生资助就要在秘密状态下进行,更不意味着不公开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事实上,高校用来资助贫困生的资金,无论是财政拨款,还是社会捐赠,都具有高度公共性。因此,在发放贫困生助学金或其他补助的过程中,除了要保证精准资助和保护受助者的隐私和尊严,还应当将受助学生的有关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接受监督。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必须明确一个事实:贫困生认定是需要成本的,不仅需要大学付出成本,而且政府和社会也要付出成本。但由于认定成本难以分摊,导致了贫困生认定的模糊,最终出现了太多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搭便车”现象,甚至为了形式上的公平,不得不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来回避矛盾,这无形中扭曲了贫困生资助的本意,看似公平,实则颠覆了政策本身。

    因此,我们要承认“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的合理性,也要认识到这不是在回避公开,而是用更好的顶层设计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对高校来说,要做好配套工作,建立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设计规范的操作流程,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构建跟踪和动态调整的管理监控和约束机制,同时建立对弄虚作假者的惩罚机制等。

    其实,中国科技大学的贫困生隐性认定法值得借鉴。该校学生处与网络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处等部门联合通过“一卡通”网络系统对学生在食堂用餐情况进行了解,发现有学生在校内食堂月均用餐60次以上、消费总额在150元以下的,无须学生申请,校方就会在其“一卡通”账户中存入一定数额的补助款。这体现了对贫困生的尊重,也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看似不公开,实则做到了公开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作者朱四倍,系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教师)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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