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培育创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通知

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培育创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通知

2019年09月15日 17:59:23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159

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培育创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通知

晋教工委组〔2019〕59号

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部分中小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7〕3号)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培育创建一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建设在“党组织运行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党建工作保障、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八个方面能起到引领作用的示范党组织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可复制推广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典型,不断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系,创新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把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设任务

  面向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院校、幼儿园等),首批培育创建40所左右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周期为2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基本条件

  参加培育创建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能够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标准》(附件1)明确的主要指标任务,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组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模范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及德育教育工作,推动学校办学质量取得优异成绩。党组织团结凝聚师生主体作用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显著。

  2.近5年来,学校党组织或所属党组织曾获得市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等次3次(含)以上,或学校教师获评市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

  3.近5年来,学校在党建、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校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2019年9月30日前)

  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统筹组织市域内各类中小学校踊跃参与申报。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及党组织关系在工委所属高校的中小学校直接向教育工委申报。参与申报的学校党组织要对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

  (二)推荐上报(2019年10月25日前)

  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要按照培育创建标准要求,认真审核、遴选后上报。原则上每个市推荐6-9所公办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均不少于2所)。另请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参照培育创建标准要求,推荐上报1所民办中小学校。

  (三)申报认定(2019年11月15日前)

  省委教育工委对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必要时采取入校调研方法进行实地评估,择优形成拟入选对象名单。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并确定正式入选名单。

  (四)创建达标(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

  省委教育工委通过政策倾斜、经费支持、培训交流、督促指导等方式支持创建。示范校党组织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布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党建和办学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2)优秀党建和思政工作法、典型案例;(3)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校党建、教职工思政和学生德育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党建、思政和德育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五)中期评估(2020年10月至12月)

  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并将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创建。有关建设成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网站上展示,纳入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集中轮训、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等工作,面向全省中小学校推广应用。

  (六)巩固验收(2021年10月至12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的典型经验,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材料,建成1个党建活动平台。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并进行宣传推广。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将此次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作为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任务来抓,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建设举措和预期成效等,大力培育党建先进典型。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 坚持统筹兼顾。各学校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注重把开展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 注重示范引领。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各学校党组织要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党建工作示范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

  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及党组织关系在工委所属高校的学校,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以及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版光盘,和申报书电子版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联系人:白云飞 孙雪松 联系电话:****、3046914。

  电子邮箱:sxjyshuangchu****@163.com

 

  

  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附件1: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docx
附件2: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申报书.docx
附件3: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申报汇总表.docx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