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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新闻发布会

2017年07月23日 07:20:33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访问量: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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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吴俊清,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孙世新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系列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现场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朱新才主持。

主持人  朱新才: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发布会。

我们邀请到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吴俊清同志,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同志,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孙世新同志,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系列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大家。

下面,请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吴俊清同志介绍有关情况、解读有关政策。

吴俊清: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本次发布会是我省贯彻落实《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重点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系列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发布。

下面,我着重向大家介绍一下省教育厅牵头制定的5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亮点。

一、背景和意义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中办、国办印发了《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对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具有重大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若干意见》,大力推动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措施14项,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其中的5项。

高等学校是知识人才的聚集之地、科研创新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坚持推进内涵发展,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从发展现状来看,高校普遍存在对教师兼职兼薪获取报酬的合法性保护不够、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等现实问题,造成高校教师扩大知识传播、转化科研成果的动力不足,影响了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在制定相关文件的过程中主动对标一流,深入省内外高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努力为高校打造一流的政策环境。半年来,我们紧紧抓住“教学”这个中心环节,突出“激励”这个主要导向,多措并举、多点发力,积极制定完善与我省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相适应的内部激励机制,制定了《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5项政策文件,在6月底前已全部出台。

二、主要亮点

我们出台上述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找准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中遇到的“痛点”,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发挥职称评审、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扩大高校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推动高校形成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同时,允许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的兼职兼薪,在全省高校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各个政策文件均在不同层面有较大突破,有许多亮点。

《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该文件主要亮点有:一是分类分层认定,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文件分类分层划分纳入认定范围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提供了依据。二是坚持等效评价,教学与科研并重。文件要求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教学科研标准对等,把教学业绩和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三是充分考虑差异因素,科学制定意见。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学校差异、学科差异、院系差异、教师差异等因素,从宏观层面确定了对各高校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认定的总体要求、整体框架和基础内容。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是我们制定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最新指导性文件。其主要亮点:一是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教授评审权由教育部管理),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赋予高校更大自主权。鼓励各高校分类评价,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方案,切实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的作用。二是淡化学历要求,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淡化学历、论文等要求同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侧重考察教师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和业绩。三是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改变职称评审中“唯数量化”、“形式化”、“行政化”等问题。为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开通“绿色通道”,直接作为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体制和机制。

《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是我省对高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总体性的指导意见。其主要亮点:一是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对教师全面综合评价。将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设立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高校教师为地方经济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二是扩大高校分配自主权,为高校松绑减负。高校根据其办学层次和定位、发展目标、人员结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设立绩效奖励专项,对成绩突出的教学科研人员加大奖励。三是创新绩效分配办法,激发各类人员活力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高等学校培养和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在我省实施综合改革的试点高校开展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高校推行。

《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是我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的总体实施意见,建设和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将为精品教材和课程等教学资源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提供基础平台条件。该文件的主要亮点有:一是提出要建设高校之间互联互通的网络基础平台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在高校之间开放共享。二是鼓励高校积极建设、引进使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精品教材等资源,不断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主要亮点:一是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取得报酬。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鼓励高校教师到其它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合理合法增加个人收入。二是支持高校开展校际交流,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水平院校与普通院校开展校际交流,推荐或互派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各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快速提升。三是鼓励与约束并存,保障该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求教师开展多点教学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要首先保证完成本职工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各位记者朋友们!当今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中国也正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本,一切的创新活动、科技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需要通过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的回报。随着我省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推动我省高等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我省实施创新发展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强大的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为走好新征程、探出新路子、创造新业绩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位能一如继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共同推动山西高等教育向前发展。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朱新才:

感谢吴厅长的介绍和解读。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日报记者:

请简要介绍一下《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从哪几个方面体现落实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的要求?

张培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按照全面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完善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落实高等学校考核和分配自主权。

第一,自主确定考核办法。高校对教师的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师德为先,强化教育教学、科研贡献、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方面;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全面贯穿育人要求,以实际贡献为主;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促进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和健康成长。

第二,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各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和定位、发展目标、人员结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我省绩效工资有关规定,按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

第三,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一是在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根据岗位职责目标和任务,合理确定不同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适当提高从事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等人员、专职从事教学和思政工作的人员、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水平。二是设立绩效奖励专项,对获得教学方面优秀成果或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的教师加大绩效奖励力度。三是在试点高校开展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高校推行。通过以上措施全面调动高等学校各类人员积极性。

第四,自主向院系等二级单位下放分配自主权,推动分配机制改革。由高校根据二级单位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年度考核、成果贡献等情况将绩效工资总量切块到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制订分配办法,进行二级分配,更好地激发二级单位办学活力和人员积极性。

新华社记者: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相比我省原先执行的评审标准,主要在哪些方面作了修订,从而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创造教学成果的积极性?

张卓玉:

一是借鉴广东、江苏等先进省份为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的做法,鼓励各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学科顶级期刊目录,积极探索以顶级论文和实际贡献为“代表性成果”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作为直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是为进一步淡化和减少论文要求,鼓励教师扎根教学一线,多出优质教学成果,新的指导条件增加了教学型教师晋升高级职务的补充条件,同时也将原来应备条件中对教学成果一刀切的做法进行了细分,按等次排名不同给予了相应适当的评价。

三是结合各学校教师编制数量、招生情况、课程设置等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新的指导条件对教学工作量不再进行统一要求。

四是为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理论研究、教学方法探索、优质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手段创新,新的指导条件对教学成果提出了新的要求。

黄河新闻网记者:

《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出台的目的、特点、实施前提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孙世新:

《指导意见》旨在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有效解决当前高校教师绩效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鼓励全省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提供有效依据。

《指导意见》较充分的考虑了学校差异、学科差异、院系差异、教师差异等因素,从宏观层面确定了对各高校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认定的总体要求、整体框架和基础内容。同时给予了学校相应制度的设计空间和自由度,各个高校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校教学业绩和成果认定的实施办法。

《指导意见》实施的前提是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其基础是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教师设置合理的教学工作量,并兼顾实际教学效果。在保证基本教学工作量完成的条件下,各高校将优秀教学业绩和成果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并同科研奖励标准对等,切实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内容及标准、认定结果核定和认定结果使用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认定范围。对纳入认定的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工程、计划项目,教材或教学研究著作(论文),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一线教学名师等,基本涵盖了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各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认定原则,包含3条内容。提出了在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中须坚持的三个原则,即等效评价原则、重点突出原则、示范引领原则,要求各高校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教学科研标准对等,加大对高水平、高级别教学业绩和成果的奖励力度,注重认定项目对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部分是认定内容及标准,包含5部分内容。对纳入认定范围的业绩和成果的内涵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并对每个类别的业绩和成果按照层级进行了划分。

第四部分是认定结果核定。提出获奖项目参照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励进行核定。

第五部分是认定结果使用。明确规定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计算办法及奖励标准,由各高校制定实施办法后执行,并纳入高校绩效发放、年终考核、聘期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

主持人  朱新才: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为止。

非常感谢省教育厅4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省新闻发布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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