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7日电(记者陈国洲)作为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重要举措,重庆市为偏远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贫困地区村小及教学点教师发放岗位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地区不低于每月200-500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重庆市将向贫困区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区县的村小及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发放岗位生活补助。交流、支教到这些学校,连续工作满一学期的老师,也能享受补助。
重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为贫困区县乡镇学校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其中,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其他区县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