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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的家长行为可能会令人难以置信

2015年03月02日 17:41:26 来源:马得清的个人空间 访问量:209 作者:马得清

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建构起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社会。家长也是公民,自然应该知法、守法。如果家长不懂法,那么他们对待孩子的行为很有可能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其中有些家长会用暴力对待孩子,譬如,有的家长用暴力致残自己的孩子,有的家长甚至用暴力致自己的孩子死亡。我这样说有事实为证。我们通过了解这些事实,也许会对那些不懂法的家长的行为感到触目惊心、不可思议,会对那些因家庭暴力而致残、致死的孩子们感到深深的悲哀,也会激起我们对家长如何知法守法讨论的急迫感。

20106月,西安市在短短8天内连续发生两起亲生父母殴打孩子致死案:6月11,在西安某商场工作的刘某因9岁儿子考试成绩不理想,将孩子殴打致死;6月18,西安长安区一对夫妇因为怀疑8岁的女儿在家里偷钱,将孩子打死。两个幼小的生命在父母的棍棒下夭折,相继发生的这两起血案造成的家庭悲剧令人震惊,引起许多市民对家庭“暴力教育”的反思。有关专家呼吁,教育不可没有惩戒,但“暴力”绝不可取。

2012311上午,广州市番禺区警方接报,某小区18301房传来男孩被打后的惨叫声,警察赶到后破门而入。呈现在警察面前的一幕令人震惊:一名11岁的男孩倒在血泊中。警察随即将正拿刀子准备自杀的邓某带走。 这一人伦惨剧发生后,立即引起社会震惊。 记者从邓某邻居的口中了解到,邓某经常打孩子,而且每次下手都很重,小男孩曾经多次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邻居们曾几次请小区保安出面干预。 

20145月份,一名小女孩被警车紧急送到浙一医院,全身勒痕,在送医途中已失去意识。据悉,小女孩叫张莉,今年11岁,就读于杭州下城区某小学。父母是江苏人,在杭州某中学打工。19日晚,因为发现小女孩抄作业,父亲用草绳勒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打,随后女孩被送往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女孩父亲因为忏悔一度下跪。20日下午245分,医生宣布女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家长居然因孩子抄作业打死了自己的孩子,如此触目惊心,其手段如此惨无人道,简直不可思议!至此,难道我们还能漠视家长动辄对孩子施暴?难道还认识不到家长对孩子施暴的严重危害性?我认为,家长打孩子何止是家庭暴力,简直就等于在犯罪。

一些家长为什么动辄对自己的孩子施暴呢?广州市妇联2014513日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近四年来,广州家暴案例占信访总量的比例逐年减少,但社会公众对家暴的危害性认识仍有不足。超过四成被访者认为偶尔发生的暴力不属于家暴,超六成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

超六成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这样的认知水平怎么有资格配做合格的现代家长呢?我真的很不明白,面对许多家长认为打孩子不算家庭暴力的错误认识,我要问:难道孩子被打死才能引起我们对家庭暴力的讨论吗?才需要对家长进行知法守法的公民教育吗?

 在我国,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根深蒂固。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不打不成器,不打不长记性。不少家长有过打孩子的经历,不少孩子也有过被家长打的经历。在不少家长看来,自己打自己的孩子目的不是为了伤害和虐待孩子而是为了教育孩子。大概正是因为大多数家长的认识如此落后,他们才以为打孩子不是家庭暴力。大概也正是因为打孩子被以教育的名义掩盖,家长打孩子在不少国人的眼里也就成为正常的事情,许多人也不会把打孩子与家庭暴力联系在一起。其实,这种观念不仅影响着成年人也影响着孩子自己。在棍棒教育的文化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大多数对家长的打骂教育时候总是能够接受,认为家长这样做不是要故意伤害自己而是在教育自己学好。可见,从主观上说,大多数家长打孩子目的不是为了伤害或者虐待孩子,而是为了教育孩子。有意思的是,一些家长打孩子前没有考虑到这种行为会给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一些人打完孩子后发现打得重了,才知道后悔了。笔者有一位小学同学,小时候因为不听话被他爸爸一脚踢折了小腿骨,结果不得不住院治疗,后来休学一年。他爸爸后悔极了。这里的所谓打得重了,显然是指伤害了孩子的身体。

问题恰恰就在这里。一些家长只考虑以教育的名义用打骂方式教育孩子,却很少在打骂孩子之前想到各种可能的后果——是否会伤害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假若我们能冷静地、理性地想到打骂孩子会程度不同地伤害到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那么我想很多家长就会主动放弃用打骂这种方式来教育孩子了,也会对打骂孩子算不算家庭暴力逐渐会有更深的认识。

我认为,不管是谁,只要是打骂孩子都是不文明的表现,与文明教育的理念格格不入。从刑法角度说,任何人动手打人都是属于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那些因为种种原因而故意拿孩子撒气,对孩子动辄打骂或者虐待、遗弃、控制孩子的行为显然属于家庭暴力。

在我国,不少家长用打骂方式教育孩子学好则多数属于管教方法不当的问题。如果这种方式造成的后果不严重,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促使他们自觉改正错误,以便使他们明白为什么要采取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的道理。但是,对于那些经常打骂孩子,情节表现恶劣,且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父母,则应诉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显然属于家庭暴力行为。不论是我国的《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规定,家长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孩子的权利。

由此可见,家长打骂孩子的行为都属于非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只不过具体分析的时候,我们还要具体结合家长的行为表现和行为后果,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另外,一些孩子若从小经常受到家长打骂,他自己也就会从家长的行为中习得打人骂人的不良行为,有些孩子甚至还会发展这种不良行为,最终极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因此,具体结合家庭暴力这一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来说,虽然世界各国对此概念的法律界定还不统一,认识上也存在模糊和分歧,但从打骂孩子可能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上产生不良后果这一点看,我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不打不长记性等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本身就有问题,带着有问题的教育观念,家长以教育的名义对孩子实施打骂教育的行为,当然应该属于不文明行为,属于教育方式不当行为,甚至属于违法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自然也应该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一般情况下,不少家长可能难以认识到其不良后果,只是当这种行为产生明显的不良后果之后,他们才会后悔不迭。这样说来,我要对家长说,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就转变观念,学会用文明的合法的方式教育自己孩子,绝不要等用暴力致残或致死自己的孩子后才哭天喊地、后悔莫及!

最后,也不得不说,我们有必要尽快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家庭暴力与非家庭暴力的界限,以便帮助人们提高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水平;最好,我们应该制定一部《反家庭暴力法》,使之结合《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用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因为制定这样的法律,不仅可以依法规范家长的行为,把家长教育孩子的行为引向文明,还可以让孩子从小体验自身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安全感,更可以提高孩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享有权利的理性思维能力。当平等观念扎根孩子心灵的时候,我们的未来世界是不是会更加文明和理性呢?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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