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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年底前清除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2018年11月26日 17:53:15 来源:封面新闻 访问量:115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记者11月26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各地尽快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各地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手段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度。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审批进度,特别是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标准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不符合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消防部门要全面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系统,将赋予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账号,具体操作依照《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操作办法》执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实时更新信息,市、省两级负责汇总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要便于群众在平台上自行查询,选择合规机构。

针对线上培训,《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机构的备案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工信、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线上培训内容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在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11月7日公布《关于全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截至10月30日,全国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401050所,存在问题机构272671所,现已完成整改104711所,完成整改率38.40%。其中,西藏存在问题机构已全部整改;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在问题机构整改完成率超过40%,海南等省份存在问题机构整改完成率不到15%。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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