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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2016年03月14日 20:12:29 来源:杜家村镇联合学区 访问量:201 作者:王应平

杜家村联合学区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教师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绩效工资发放程式,激发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乐学善思热情,造福地方教育,根据县局去年下半年出台的有关师德师风、常规教学、教研教改和绩效考核等六个文件精神,结合人事部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经学区会议研究决定出台本考核方案,希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指导原则

 激励性原则,按劳取酬原则,师德为先原则,鼓励学习原则。

    二、考核对象

原则上,学区所有在编教职工均适用于本考核方案(包括在编教师、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外借人员和学区各级管理人员)。临时雇用人员的考核参照本方案进行。

三、考核基金

按照国家有关绩效工资考核规定,本年度拟从30%的绩效工资中提取出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统一考核;该考核办法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终取平均值作为各位教师考核得分,按分值高低不同造册进行二次分配。

    四、考核项目

该考核方案分为三大项,具体包括: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常规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考核。

教职工请假及班主任(包括管理岗)考核另行计发。

    五、教职工请假管理

为整肃当前教师队伍当中存在的“小病大养、无病呻吟、长假无节制”等庸、懒、散行为,根据县务会关于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的规定,从本学年开始短期请假按50元/天的标准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请长假的按下表所列类型执行。原则上,长期请假教师的考核直接与年终奖金、各类补助福利及职称晋升、评模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次挂钩(详见附表一)。

请假审批权限:1—5天小校长批准,6—14天联校长批准,15—30天局长审批,31天以上主管副县长审批。

六、师德师风考核(权重30%)

为加强教师职业操守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培养其“在其位谋其事、乐教善思”的优良风尚,本方案加大了师德师风建设权重比。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主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详见附表二)。

七、常规教学考核(权重30%)

按中心校、村小和教学点三类进行分类考核,其中中心校为杜家村小学一所;村小包括史家沟小学、磨管峪小学、任家村小学和前文明小学四所;教学点包括曲峪小学、李家湾小学、高家村小学和鱼脊岭小学四所。

1.中心校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见附表三)

2.村小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附表三执行,原则上工作例会、业务学习两项暂不列入考核范围。

3.教学点只对教案、作业、学习笔记、练习册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教学成果考核(权重40%)

教学成果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两次,以各个学期期末成绩为主要指标,取平均值。此外,成绩考核实行分级制,即一至三年级以学区统考成绩为主、四至六年级以期末县局文化素质测评成绩为主。

    1.一至三年级考核奖惩规定

     (1)排名奖:

      以各年级参与考核教学班科均分排名情况为奖惩依据,名次居中者为基本达标,在此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该项积分的10%,反之每落后一个名次,扣除该项目10%的积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优生奖:

     以单科成绩进入优生行列的学生数为基准(占年级总数的10%),对超过应完成指标数以上的人数进行奖励,每超出一名奖励50元。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测评班级学生数×10%=基准数

     注:1.结果超过基准数的按以上奖励办法计发成果奖,反之按规定处罚。

         2.以上奖罚数额以全员成果奖基金为最高限额,超出部分按百分比递减。

    2.四至六年级考核奖惩规定

  (1)排名奖:

   以片区(七个学区)期末单科成绩为排名基准,居于中游者为合格,超过一个名次者奖给该项积分的10%,反之扣除其10%的成果奖,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优生奖:

  以测评年级进入全县优生行列学生数(全县学生总数的10%为参照,具体测算方法与一至三年级学生测算大体相同,计算方法如下:

  测评班级学生数×10%=基准数

对超出基准数的科目老师进行奖励,每超出一名奖励100元,反之不达指标数处以每生1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3.特别规定:

1)只任一科的老师以单科成绩计发,多科老师则以最高科目成绩测算以示鼓励;

2)无考核科目的老师此项不作奖励。

九、班主任考核(单列)

班主任不分班容量大小,一律按5元/每人·学期的标准计算。在此基础上,分纪律、卫生、组织管理等项进行考核,按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受处罚的几种情形:

1.因管理不善导致所在班学生意外伤害的,其中皮肤轻微伤每人次处以50元的罚款,致学生意外骨折的每人次处以500元的罚款,致人意外死亡的视情况最高处以开除公职处分。

2.因宣传教育不到位造成校外意外伤害的,每人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3.因卫生、纪律管理混乱损害学校形象的,最高处以200元的罚款。

4.对学校安排工作有抵触行为或拒不完成学校任务安排的,除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外,调离班主任岗位,直至调离本学区。

十、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杜家村学区所有。

2.本方案在各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随即生效。

3.具体操作中如有不合理的条款以修订后的规定为准。

2016年3月1日

附录:

   附表一:杜区《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及违规请假处理办法列表》

   附表二:杜区《师德师风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表三:杜区《常规教学考核汇总表》

 

 

  • 附件(5个)
  • 杜区《常规教学检查汇总表》.doc (62kb) 下载
  • 杜校《师德师风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doc (81kb) 下载
  • 杜区《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38kb) 下载
  • 杜区《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及违规请假处理办法列表》.docx (16kb) 下载
  • 杜校《杜校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分类登记表》.xls (33kb) 下载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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