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的部署实施工作,尽快完成全省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部署实施后,将全省范围区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全国学籍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和问题学籍处理,与其他各省份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共同形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数据库。
二、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1.各市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市的数据采集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籍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会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3.建立分级培训机制,强化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籍主管领导、学籍管理员的培训。省教育厅负责集中培训各地市和县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各区县负责完成对所辖学校的培训,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培训班主任。
4.核对学校(机构)信息。全国学籍系统中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统一采用教育部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机构)信息。省教育厅布置各区县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对预置的学校(机构)信息。各区县认真核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将有差异的学校名单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确认后,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教育部调整机构代码数据后重新下发到省级系统中。
三、数据采集
1.准确采集学生数据(纸质)。学校组织班主任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附件2-1)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后交回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将核对无误的班级学生表格提交给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没有居民身份证件号的中国公民学生,须由学校开具《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附件2-3)。
2.将学生数据(纸质)录入EXCEL文件。学校组织专人按照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将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无误的学生数据(纸质)录入到EXCEL文件中且通过校验检查,EXCEL文件可按学校、年级和班级任一种方式命名存储。学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EXCEL文件中的学生数据,确保与学生数据(纸质)一致。
3.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须打印学生数据(EXCEL),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各学校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学生数据(EXCEL)的录入、核查,以及学生和家长确认。学校将全校学生数据(EXCEL)上报到学籍主管部门备案。
4. 逐级上报。学校在6月1日前将校验无误的Excel电子数据上报区县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全县数据,存储在以县(市、区)代码+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在6月10日前打包上报地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各县数据,存储在以地级市代码+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在6月20日前打包上报省教育厅。为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请各市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几种方式选择)上报。
文件夹命名举例:
太原市:1401太原市
迎泽区:140106迎泽区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小学校:2114010068双塔西街小学
5.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部署完毕并上线运行后,由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录入学生数据。录入方式有两种,一是将提前准备好的学生数据(EXCEL)导入全国学籍系统,二是通过页面逐个录入学生数据。
6.审核上报学生数据。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审核完成学生数据。
7.及时处理问题学籍。全国学籍系统在录入或导入学生数据时,自动校验学生身份证件号是否符合规则,并在全省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校验出错或学籍相关信息重复的,定义为问题学籍。问题学籍分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三种情况。身份证件号错误的,通过删除或变更方式解决。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删除、变更或佐证解决。变更或佐证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件号重复的,所在学校都须提供佐证并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然后提交共同的学籍主管部门仲裁处理。各市应于2013年8月5日前完成问题学籍处理。
8.采集学生照片。学校须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要求》(附件2-2)采集每个学生照片。批量上传学生照片时,为避免网络堵塞,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分片区上传学生照片。各市应在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学生照片采集工作。
四、学生身份验证和全国范围学籍查重
1.学生身份验证。全省学生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将与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进行学生身份验证。验证有错误的学生数据及错误信息,将再次作为问题学籍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数据采集”的第6条)。
2.全国范围学籍查重。经学生身份验证无误的我省学生数据,将在全国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重复学籍将再次作为问题学籍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数据采集”的第6条)。
3.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经身份认证无误且全国范围学籍查重无问题的我省学生,将由教育部分配全国唯一的学籍号,由国家下发至我省。
五、工作机制
1.各地和学校须按照教基一函〔2012〕12号文件要求,成立基础教育、财务、发展规划、营养办、信息化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明确数据采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各地和学校要全面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及其含义,树立数据质量意识,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
3.建立教育部、省、县三级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分级建立技术支持群,及时解答辖区内用户的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