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讲课人员须知
1.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讲课人员接到讲课时间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二寸照片一张,提前一天到讲课地点,熟悉环境,查看自己的具体讲课时间与讲课教室地点。
2.讲课当天提前2小时抽取讲课题目(即上午8:30分讲课的早6:30分抽题,下午2:30讲课的中午12:30抽题,其后类推)。备课地点、备课纸张统一安排。
3.讲课教材:高中教师为高一、高二,初中教师为初二、初三,小学教师为高段的现行教材;幼儿教师为省幼教中心的统编教材。讲课题目讲课前两小时抽取。请参评人员携带好相关的备课资料。
4.参评人员讲课时间掌握在20分钟左右(正高级教师30分钟左右),超时或欠时的评委酌情减分。
5.讲课结束时评委当面进行点评。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或以书面形式向职称办反映。讲课成绩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84—75分);合格(74—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正常晋升要求一般以上,破格晋升要求为双优,正高级教师晋升要求为双良以上。
6.对各学科的讲课要求是:语文教师讲分析课,不讲起始和终结课;英语教师用英语讲课;理科教师,在讲课时遇有演示实验的,可用语言准确地描述(不做实验);体育教师在室内讲课,但要与室外一样调动学生,用规范动作示范,并用语言叙述动作的内容和要领。
7.讲课教室配有监控设备,请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评审的有关规定,不得在讲课场所喧哗,讲完课后不得在教室逗留,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讲课评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