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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达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4亿元

2020年04月10日 21:08:48 来源: 北京商报 访问量:184

 
北京商报
5小时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4月10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请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先生、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先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先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女士,请他们就价格临时补贴、临时救助申请、困难群众保障、失业保障扩围等来回答媒体提问。

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直是各级财政的支持重点。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助政策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一,对困难群众给予社会救助。对城乡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制度,通过发放低保金,使其家庭收入能够达到维持基本生活的水平。对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供养抚养人的老年人,也就是过去所说的“五保户”,还有孤儿、残疾人等,相应地给予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保障待遇,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特殊困难。今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刚才我已经说了,目前一共是安排了1560亿元。

第二,向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等。为了体现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关心,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15年按照10%以上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今年还将进一步研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直接惠及全国860万名优抚对象。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达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4亿元。

第三,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参保失业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同时,按规定对领金期满但仍然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等发放失业补助金。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补助政策和资金监管措施,支持和指导各地合理提高补助水平,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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