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文件精神,新兴县大江镇中心小学为新兴县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小学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和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章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维护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四)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和“两操─锻炼”,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六)教育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关心他人。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培养高尚的道德行为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七)教育学生要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八)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或处罚。
(九)以适当方式让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的学业成绩及在校相关情况。
(十)管理、合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十一)负责管理新兴县大江镇中心小学、新兴县大江镇逸夫小学、新兴县大江镇梭朗小学、新兴县大江镇蕉麻小学、新兴县大江镇逸夫小学附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