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振兴忻州教育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振兴忻州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8年02月10日 21:25:09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 访问量:316

忻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振兴忻州教育的实施意见

忻政发〔2017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办好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6〕15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振兴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着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全面推动教育改革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教育改革振兴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教育是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事业,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教育发展,忻州发展;教育振兴,忻州振兴。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必须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切实激发教育发展的动力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保障。

全面振兴忻州教育事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开展全市“教育振兴年行动”为重要抓手,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将教育事业改革振兴与全市转型综改、城乡一体化、脱贫攻坚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高中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教育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各类群体接受良好教育,为忻州振兴崛起、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科学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

布局结构更加合理。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形成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学校布局。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成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从农业、工业到服务业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不断夯实人才强市基础。

师资水平整体提升。教师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城乡教师差距明显缩小,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

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制约教育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形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按照“一人一案”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到2018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弱”、“城镇挤”、“择校热”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争取国家“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忻州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积极筹建忻州农业职业学院和忻州旅游学院,创建忻州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构建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教育体系,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

1、合理规划农村公办幼儿园布局。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重点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合理利用村小学校舍资源,举办附设幼儿园(班)。

2、新建城镇住宅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进一步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解决城镇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学位不足的问题。到2020年全市城镇小区幼儿园全覆盖。

3、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通过提供合理用地、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巡回支教、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扶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障能力。

(二)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现有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布局调整规划,严格履行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兼顾公平和效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该留的留、该撤的撤、该补的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对照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实施“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扶持计划”,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确保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全部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

3、加快城镇学校建设。市政府在新建完成忻州高级中学、长征小学、市实验幼儿园的基础上,2017年将开工新建雁门小学、十四中、和平小学、龙岗小学,改扩建十二中和第二实验小学,规划建设龙翔小学和十五中,有效改善忻州城区学校布局,满足忻州城区居民就近入学的需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落实《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综合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变化等因素,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纳入城镇总体规划,适度超前规划设置中小学校,科学编制城镇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行教育用地、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联审联批制度,预留和保障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计划”和“消除大班额计划”,优化城镇学校布局,基本消除大班额,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4、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忻府区、定襄、五台、繁峙、神池、宁武6县(区)要完成“全面改薄”项目计划,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确保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认定。偏关、静乐2县要在2017年启动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校舍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全面完成,确保2018年通过国家验收认定,全市所有县全部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标准。

(三)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优化学校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完善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加大学生资助力度,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鼓励10万人口左右的贫困县将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统筹管理,探索普职融通、高二分流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2、加快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国家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等项目,加大投入,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加快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三通”建设水平。2017年底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为2018年高一新生进入新课改和高考制度改革创造必要条件。

3、深化对口帮扶,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强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要找准定位、特色办学、内涵发展,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要细化扶贫工作帮扶措施,督促省示范高中压实帮扶责任、兑现承诺。切实提升贫困地区高中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全市高中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抓好高考备考工作,忻州一中等省级示范高中要在一流重点大学升学率上有新突破,一般普通高中要在特色办学和二本B类以上升学率有新增长,普遍提高全市高中的办学质量。

(四)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学校。结合产业发展和人力市场的需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办好一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十三五”期间,每年建设6—10个发挥示范作用的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支持建设3—5个高职省级重点专业、20—25个中职省级重点专业;启动建设6—8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规划筹建忻州农业职业学院和忻州旅游学院。

2、努力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重要作用。县级职教中心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主动对接扶贫部门承接教育精准扶贫任务,结合区域特点,围绕当地脱贫攻坚中心任务,针对本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为需要接受培训的贫困人口建立精准培训档案,广泛开展以提高贫困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精准培训,从根本上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

3、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实用人才。树立“人人都是人才、人人都可以成才、作出贡献的就是人才”的新型人才观。强化市场需求导向的办学理念,推动职业教育贴近地方经济特点和产业需求,立足学校办学基础,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在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就业直通的办法;在搭建重点学科平台上,组建学科团队,新增特色专业,发挥特色学科优势,在提高服务社会贡献率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忻州高级技工学校要探索初中、高中实行分段联合培养途径,建设“工学结合”的教师团队,建立多元化的校企合作平台和产教联盟,实现学校、企业互促发展;忻州师院五寨分院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专业“山西省级重点专业”、“山西省省级示范专业”的优势,以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科生培养教育为重点,培养“专业基础+特色培育+综合实践”的合格幼儿教师;忻州市工业学校继续实行“送教下矿、送教下企”,为机加工企业和煤矿企业服务;原平农校全面实行"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实施村均一名农技员计划,深入开展“送教下乡”,建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五)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1、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全面实施特教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与忻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统筹规划,搬迁新建忻州市特教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建成十二年制、残疾类别齐全、办学规模达到200人的标准化综合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上的原平、五台两县(市),要完善县级特教学校建设;20—30万人口的县要办好特教辅读班,建设好特教资源教室;其他县要以多种形式开发特教资源,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教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帮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

2、拓展特教服务模式。对义务教育阶段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继续开展送教****。开展医教结合区域试验,支持特教学校与当地医疗、康复中心及社区其他服务机构合作,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服务。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模式,优先考虑就近入学、随班就读,鼓励特教学校及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开办孤独症特教班,支持民办机构、福利院及其他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

三、扭住校长、教师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一)以补足配齐为重点,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以县统筹,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开展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采取“政府组织、中心园实施、志愿服务”模式,开展教师巡回支教,缓解当前师资紧缺状况。

(二)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布局调整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甚至个别学校有教师无学生等问题。严格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依据学校布局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对农村地区学校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对城区及周边或乡镇所在地超编、超岗位配置教师的学校要制订调配计划,实行“只出不进”管理,对满编、满岗学校实行“出一进一”管理;对“空壳学校”和生师比严重失衡的学校,要合理调配,努力解决教师资源闲置或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城乡学校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三)落实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我市神池、五寨、岢岚、静乐、繁峙、五台6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生活补贴,其他贫困县可以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合理规划并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基本需要。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采取措施提高寄宿制学校班主任特殊岗位生活保障,落实教师超工作量补助经费。

(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把校长、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启动市级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推进实施50名名师、名校长,100名省、市及学科带头人,1000名县级骨干教师的“511”名师培养工程,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积极开展智库建设,建立全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储备库。建立中小学高层次校长教师培养培育共享平台,培训培养一批职业院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小学名师、名校长。

(五)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把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优奖励、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全市中小学教师“一年一考试、一年一表彰”制度。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组织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进行一次所带学科的业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待岗培训或转岗使用,连续两年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市级已建立市直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学管理者、优秀校长年终奖励制度,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落实教师、校长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教育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爱岗敬业、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每年都要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同时要切实解决教师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创造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一)改革政府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统筹管理职能。建立依法治教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社会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新格局。

(二)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推进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巡回支教人员安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制定和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班)基本标准,严格执行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坚持科学保教,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防止“小学化”倾向。

(三)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对教师进行合理调配,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有编即补、退补相当”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择优的方式及时补充录用新教师。

(四)积极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支持鼓励、大力推进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成立学校联盟、结对帮扶,在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学科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县域内师资、设备、场地、课程等资源共享,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忻府区、岢岚、保德3个县(区)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推进的基础上,2017年,在原平市、代县、五寨、河曲、繁峙、定襄、五台7个县(市)全面推进改革,到2018年,在神池县、宁武县、偏关县、静乐县全面推进改革,使改革覆盖全市所有公办学校。

(五)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将民办普通中小学纳入县级基础教育统一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学籍注册、教师配置和教育教学管理。对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的民办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完成“一校一章程”制定工作。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体验教育,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规模较大的寄宿制学校按规定配备专职校医,按标准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建立家长学校等家校协作平台,切实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强化教学质量监测,提高教学质量意识,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抽样检测,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五、确保教育改革振兴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振兴忻州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从最困难的地方、最薄弱的环节、最关心的问题着手,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要将振兴忻州教育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人民政府是推动教育改革振兴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本地城乡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2017—2020年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列出清单,建立任务台账,细化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到2020年各县(市、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2016年全省平均水平,所有适龄人口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市人民政府将加强统筹指导,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振兴忻州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各自领域做好相关工作。

(三)优先保障投入。各县(市、区)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各项经费政策,保证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建立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和生活管理人员经费以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切实解决城区小学放学后免费托管、中学增加早晚自习和节假日辅导等教师超工作量补助经费。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人民政府将教育发展成效列为对县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范围,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问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域推进教育振兴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教育振兴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5个)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振兴忻州教育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41号).docx (29kb) 下载
  •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国发【2016】40号).docx (26kb) 下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docx (30kb) 下载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4号).docx (31kb) 下载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办好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6]158号).docx (23kb) 下载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