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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优秀教师时还要看到辛苦付出的大多数

2015年06月19日 11:00:16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访问量:194 作者:曹灿辉

  一则深圳市2015年基础教育系统正式启动“年度教师”评选的消息让众多教师沸腾了,评选将产生1名“年度教师”,将获得10万元重奖。(6月17日现代教育报)

  奖励优秀教师是各级人民政府经常做的一项常规工作,旨在营造全民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不过,像以上新闻中深圳市这样,拿出10万元奖励基础教育教师的还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看点也就在大额奖金上。笔者认为,政府重奖中小学优秀教师并无不妥,但看点不应在大额奖金,而应将其“转移”到长效激励中小学教师的问题上。

  强教必先强师,这是一个最浅显不过的道理,只有全国各地乐于从教、善于育人的中小学教师越来越多,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不断提高,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才有希望。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确实有一些教师精英,值得政府奖励。重奖之下必有勇夫,高额奖金自然有助于吸引和激励中小学教师,增强其荣誉感。重奖优秀教师,还有助于宣传推广优秀教师业绩,这对于推动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有着不容小觑的促进作用。

  然而,中小学教育工作与其它一些工作不同,它往往需要团队“协同作战”。一所学校的学生教育好了,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了,很多教师“功不可没”。重奖优秀教师,一般名额极少,像深圳市,仅评选并重奖1名“年度教师”,对于这么大的一个市来说,实在是少之又少,这样就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大家确实都有功劳都很优秀,优秀教师难评出;调动了一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却有可能打消了不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出现这种结果,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只有将一所学校、一个区县市的所有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这个地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才有可持续性的发展。一位优秀教师的成长离不开众多教师的帮扶,优秀教师也是从普通教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地方政府在表彰优秀教师时,不妨扩大奖励范围,进行多种层次多种名誉奖励,除了表彰“年度教师”、“名师”、“教研能手”等外,对其他许多相对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也要进行一定的奖励。要特别注重建立激励大众教师的长效机制,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就感和幸福指数,使其尽心尽力教好书育好人。   

  笔者在工作中有这么一个体会:长时间激励大众教师比重奖几位优秀教师效果要好得多。比如,从2014年7月开始,教育部曾发出通知,召集全国200万中小学教师在网上“晒课”,并用一年时间评选出2万堂优质课。笔者从去年开始参与组织我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晒课”活动,与同事们一道让全区所有中小学教师都参与到活动中来,从普通教师“晒课”起奖励,层层设奖。目前,这项工作在区级层面开展得风生水起,基本朝着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方向行走,老师们反响也不错。

  将重奖优秀教师看点主动“转移”到长效激励大众教师上,政府就要落实好广大教师应该享受的各项政策性待遇,要按照“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法律规定“普惠”所有教师;要按照《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方案》,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要改善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区域内的教师流动和补充机制等。这些问题涉及利益调整,需要科学的制度安排来保障,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就是对大众教师的一种最好“奖励”。

  印度诗人泰戈尔有这样一句名言:“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但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它的绿阴。”长效激励大众教师,就是让众多的绿叶都闪亮,果真如此,我们的教育才会如春天般生机勃勃。(曹灿辉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公务员)

编辑:王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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