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减负在线 > 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

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

2019年04月29日 09:04:12 来源:山西日报 访问量:214
  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提出16条具体工作措施。
  从省委做起,省委常委以身作则,省直部门率先垂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各级各部门要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统筹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改进文风会风,切实减少面向基层的文件和会议
  1.省委、省政府带头减少印发普发性文件,省、市两级制定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计划外发文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审批;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报送公文,省、市、县三级印发文件数量要明显减少,确保2019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
  2.省级发至县级以下的文件,市级一般不再制发贯彻落实文件。各级各部门贯彻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文件一般不再单独印发分工方案,确需分工的可在文件中同步予以明确。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一般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文。除中长期规划、综合性改革、全局性重大部署外,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严格按内容合理确定文件密级,能公开的公开,防止随意定密给基层落实和管理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3.减少会议数量,未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一律只开到市级,直接开到县级以下的,市级一般不再专门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每年不超过1次;坚持“无会周”制度,确保每月有一周不安排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对于内容、时间、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套开,省直各部门和市、县召开的需下级单位参加的会议数量要明显减少,确保2019年开至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50%。
  4.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除兼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的省级负责人,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未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领域或联系以外的省直部门一把手参会,减少陪会。省、市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只通知一名县级负责同志参会;县级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会;不因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而随意扩大参会范围。
  5.提高会议实效,严格控制会议时长,一般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超过1天,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鼓励走出会场、走进现场,能发通知讲清要求的不开会部署,能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不开会研究。
  二、从严控制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注重减量提质增效
  6.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管理,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严格控制总量,加强过程监督,2019年省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一半以上,省、市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的目标要确保执行到位。加强审批报备管理,从严从紧审核计划外事项并监督实施,严禁无计划、无审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7.提倡“静悄悄”督查检查考核,多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要求专门准备材料、不预设路线等方式,多与具体承办同志面对面交流情况,多到工作现场查看实际情况。严禁口大气粗、盛气凌人,严禁以问责代替整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牵头部门要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8.强化结果导向,关键看解决实际问题和群众评价情况,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慎提“全覆盖”“零报告”等可能加重基层负担的工作要求,防止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考核,避免周末安排工作、周一就要结果,为基层留出贯彻落实时间。
  9.完善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科学合理设计权重,探索按经济发展程度、区位雷同性、资源禀赋等分类划片,体现差异化要求,增强考核可比性。除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一票否决”事项外,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一票否优”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第三方评估等手段测评民意满意度、收集群众评价意见。
  10.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数量,严格控制调研期间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的参会人员范围,不要求基层提供专门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报告,不要求基层以正式文件上报各类材料,一般不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调研,避免对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某些领域“重点县(乡)”轮番调研。加强调研任务统筹,实现调研成果和基层材料数据共享共用,避免多头重复调研。
  11.全面清理“责任状”,厘清县、乡、村职责权限,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和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一律取消,不得动辄以属地管理等为名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集中清理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凡中央明确要求清理的,坚决清理到位。规范执法检查事项,公开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工作纪律和监督途径。
  三、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2.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贯彻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贯彻好即将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13.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政策界限,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尽职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14.拓宽基层干部发展渠道,加大对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做好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严格执行干部福利待遇规定,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待遇倾斜力度,加强基层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三基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办《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15.为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直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单位参加,建立省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省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16.严肃查处和纠正困扰基层的各类形式主义问题。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依托省纪委监委“12388”举报平台建立专门线索台账,利用省委社情民意通道开通专用邮箱接受群众来信监督举报,在党务内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监督举报专区,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对典型问题特别是中办《通知》印发后仍出现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办《通知》精神和我省举措,可针对性进行安排,不再层层制发贯彻文件。(张丽 刘铁军)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