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屯镇教育办公室
关于中小学中高级职称竞评聘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我镇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按照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和中专教师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就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聘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实现我镇教育质量的大提高。
二、竞评聘指标的划分
依据肥城人社局、教育局的批示,设置岗位竞评聘指标。
1、参照教育局给定的指标数,若同一学段(中学段含成技校,小学段含幼儿园)且同一职称系列中,指标数少于3个的,对参与竞评聘的教师予以统算。
2、参照教育局给定的指标数,若同一学段(中学段含成技校,小学段含幼儿园)且同一职称系列中,指标数等于或大于3个以上,按三分之一计算指标(尾数是小数的四舍五入),该指标由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当年度竞聘时的年月日减去竞聘教师档案年龄中的年月日计算为准)的在职在岗教师单独竞评聘。
3、但若按总成绩统排,上述年龄段(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达到或超过单独竞聘指标,进入竞评聘候选范围的,该单独竞聘指标不再单设。
4、当符合年龄要求参与竞聘的老教师人数小于或等于划定的单独竞聘指标数时,予以直接评聘。
5、若在竞聘工作结束之后出现上级追加指标的情况,将综合原来指标的分配情况,对追加指标科学合理划分,最后两年龄段各自前后相加的指标数必须符合第2条中的分配原则。
三、竞评聘范围和条件
评聘范围为取得中高级职称尚未评聘的任教学人员,以及符合晋升中高级职称条件教学的人员。
具体范围和条件按泰安、肥城人社局、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岗位评聘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1)体现全面性:涵盖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的方方面面,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性。(2)体现民主集中性:广泛征求、合理采纳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3)体现发展性:关注新课程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的提高。(4)体现公平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确实能调动起最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5)本着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2、坚持师德前置、一票否决的原则。
将对教师的师德考核,作为对教师评聘的第一前提条件。
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刑事案件、违反师德规定,集体上访、重大安全事故的,对上级号召的各类捐款拒捐的,在教师竞评聘时实行一票否决。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成立由各方面教职工代表参与的工作小组,教职工代表经教师们推荐产生。(2)评聘工作以上级文件精神和评聘方案为准绳,严格标准和程序,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导向性的原则。
评聘工作注重突出工作实绩,以能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五、记分办法
(一)教龄:1年记1.5分,用2015减去参加工作的年份,只算教龄,不算工龄。
(二)学历:研究生记10分,本科记8分,专科记6分,中专记4分。以毕业证书为准,只记最高一个,不重复记分。
(三)工作量:(10分)由竞评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工作量证明,不满工作量的,酌情减分。
(四)工作业绩:
参加评聘中小学职称的人员,所交各类证书的时间为:2008年1月1号(含2008年)以来的各类证书。
1、综合荣誉:
(1)教师节期间被党委、政府或教育局、人社局联合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以证件并附以《光荣册》印证后确切的方予认可),国家及省级记20分,市级记15分,县级记10分,镇级记5分。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被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降低一级档次记分(以证件附以公布文方予认可)。
(2)泰山功勋教师(校长)14分,泰山名师(名校长)13分,泰山教坛英才记12分,泰山教学新星记11分(以证件附以公布文方予认可)。
说明:2014年(含2014年)之前累计记分。2015年只记一个最高综合荣誉分。
2、教学教研能力
(以下记分,均以证书或公布文为准。记分期限同荣誉分的记分期限)
(1)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大比武综合奖,国家级和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
(2)教研部门评选的各学科优质课。(含创新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等)国家级和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同一次教研活动按最高级别记分)。
①兼职教研员、研究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等同教研部门评选的同级别优质课记分。
②教育科研部门验收通过的课题或评选的课题类教学成果奖及校本课程按同级别优质课记分:课题主持人享受同级别优质课分数的1/2,其他课题组成员平分优质课分数的1/2。(是小数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③电教优质课、一师一优课、远程教育资源优秀课例(含录像课例、经验介绍、教材辅导、教育部门组织的演讲比赛)记分办法:在等同教研部门评选的同级别优质课的情况下递减1分。
④经县级教研部门推荐的各类学会评选的优质课(含课题组中期教研成果优质课)降一级档次记分,是录像课的再参照③标准记分。
⑤各类优秀博客奖参照教研部门规定,按同级别优质课记分。
⑥学科骨干教师奖,等同教研部门评选的同级别优质课记分。
注:未经各级教育部门、教研室层层推荐的教学能手、优质课(含观摩课、录像课、电教课、学会课、公开课等)、获奖校本课程,审验证书时不予承认。未经各级教研室、教科所层层推荐以及没有通报的和未经过鉴定的课题和课题先进个人,审验证书时不予承认。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成员以获奖通报或获奖证书上的为准,校本课程署名不作为计分依据。
(3)单项才艺及单项教学技能: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个人才艺或单项教学技能比赛:国家级和省级3.5分,市级2.5分,县级1.5分。累计记分,最高记7.5分。
(4)课件、电脑作品制作、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教具制作、微课制作:国家级和省级3.5分,市级2.5分,县级1.5分(多人合作的,按人数平均记分),累计记分,最高记5分。
(5)指导奖:国家级和省级记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指导内容的,只记最高一个。累计记分,最高记10。
(6)论文:(共计15分)
①由市教研室、教科所及市局其他部门组织评选的优秀论文、优质备课、优秀试卷、教科研成果和通讯稿件(含教学资源开发、教材教辅编写)等:国家级和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以上各项累计记分,多人合作的成果记平均分,同一项目中的同一内容受奖的只记最高档次的一个,同一年度中只记最高级别的论文5篇)
②省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且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已发表的刊物为准)每篇记30分。
发表论文:是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但结集出版的论文,发表的习题训练类、新闻报道类、文学类文章除外,此类文章只按一篇获奖论文记分。
3、被其他组织或部门、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市级以上记4分,县级记3分,镇级记2分。以上累计记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4、年度考核:县考核优记10分,镇考核优记8分,合格记5分。
(五)师德考核:根据《肥教函【2015】6号 关于做好全市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据2014—2015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师德标兵记6分,师德优秀记5分,合格记4分。
(六)评职年限:取得中高级职称尚未聘任人员,自评上拟竞评聘现职称后,一年记2分,按评职年限,累计记分(年限数为2015减去晋升现职称年份,晋升现职称年份以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七)教师轮岗:依据湖政发(2015)53 号和市教育局肥教函(2014)65号文件关于鼓励教师到镇驻地外的学校任教,在晋聘的工作年限内适当加分的规定,镇驻地以外(钱庄小学、国庄社区学校、曹庄、董庄铺小学)的小学任教的教师,自2015年开始任现职期间每年加计0.5分。
以上各项得分累加后,同一学段中同一职称系列人员,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竞评聘条件,依次按教育局分配的指标截取,申报同一系列人员分数相同时,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取舍。
说明:1、由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停止三年晋升,所以我镇晋升职称累计记分的证件为8年。但今后计分年限将根据晋升人员的变化逐步执行省规定的任职年限。
2、2015年中小学中高级职称竞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逐步实行。
湖屯镇教育办公室
2015年10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