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减负在线 >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以减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以减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

2014年04月09日 11:04:55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208

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以减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现对2014年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出如下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依法办学,增强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识

各县(区、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把“减负”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以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十二条规定”和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加强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为基本依据,规范有序地做好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坚决消除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中小学招生、编班、收费、减负等工作的政策、标准、程序、规章公布于众,广泛宣传。

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负责人要担负起管理责任,履行职责,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对学校、年级、班级、教师进行考评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十二条规定”涉及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监管和考核。要通过组织专项检查、随机突查、举报核查等多形式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及时处理问题,追究责任,规范办学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编班等工作

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编班工作。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加强招生管理,严禁学校随意增减规模轨制,严格控制班容量。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各学校的生均教育资源主要指标符合学校标准化要求。学位不足的县(区、市)要及早规划,提前部署,搞好学校布局和建设。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残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全部纳入入学保障和招生编班序列,努力保证入学率达到100%。

2.规范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促进质量提高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以县(市、区)把65%的省示范高中、县一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制定好到校指标分配的具体方案,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二是做好享受到校指标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三是做好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为分配奖励性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高中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高中学校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格控制班容量。高一年级标准班额为50人以内,高中三年最大班容量不得超过55人(含转学等学籍变动)。

4.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统筹当地资源,办好高考补习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资助高考补习机构,合理解决县域内高考补习生的需求。所有公办高中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补习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市教育局对各高考补习机构实行年检制度,严格控制收费标准、招生规模和班容量。

三、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坚持按课程设置要求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要高度重视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这些课程的课时。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四、强化管理力度,构建和谐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执行我局“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课外作业量的规定,提倡布置实验性、实践性、研究性以及体验性的课外作业;严禁向学生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凡向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本人必须及时、全部、认真批改,并对学生做出有效的指导反馈。布置课外作业要以中等学业水平的学生为参照,分类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全部批改,及时反馈。

2.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学籍管理人员、校长和教育部门主管领导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详细审核,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真实。建立学籍通报制度。严格规范学籍信息变更的审批和上报,每学期开学初,按照学校、县、市的基本程序逐级汇总上报并公示学籍异动情况。

3.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措施大力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乱补课,不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留宿学生;不得私自为不合法、不规范的招生提供学生的有关信息;不得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有价证券、礼品和礼金;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准诱导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用书和学习资料。

4.规范考试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结果应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中每学期举行二次考试。普通高中各教学模块的学分认定考试,应由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和课程标准要求分别组织进行。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考试。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做好规定考试科目以外的考查评价。

5.严格考试成绩管理。各类考试的结果均为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应将学生成绩单独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任何班级、学校、部门或个人,都不得以张贴、宣读、传阅、手机短信、网络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分数、名次等考试结果。做好考试成绩的分析和教学反思工作,指导学生改进学习,全面发展。严禁单纯用考试成绩进行校际、班际排队,更不得单纯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列名次、进行奖惩。严格加强对高考信息的管理,各学校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及考试成绩等信息。严禁高中学校进行高考升学率或其他强化应试教育和以竞争招生为目的的宣传报道。

6.严格执行统一作息时间。各县(市、区)统一安排所属学校放假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放假休息时间。以县(市、区)统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走读学生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7.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我局“贯彻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的意见”,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节假日安排,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利,不得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组织高二以下各年级(含高二)学生在校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进行补课,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借用校外场地进行补课,更不得以节假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高三年级在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学校每周可利用双休日中的一天时间进行免费辅导。寄宿制学校可在保证学生休息时间不减少情况下,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所有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推荐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补课。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问责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组织专项检查、随机突查、举报核查等多形式、多途径加以落实。要根据规范办学的实际需要,组织好开学、年终等综合性检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

 

 

2014年4月6日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