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管理 > 七部门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

七部门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

2018年04月24日 09:33:06 来源:新华社 访问量:85 作者:李延霞、张萌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李延霞、张萌)记者23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四项配套制度,以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公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经营规则、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对于许可证管理、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资产管理和银担合作等经营管理规则,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需要通过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

为规范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化了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换发、吊销、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明确了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

为防范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准确计量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业务风险状况,对不同类别的融资担保业务设置相应权重,规定了融资担保责任余额的计量公式,明确了融资担保责任余额用于计算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和集中度等风险控制指标。

为确保融资担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偿能力,《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将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资产按照形态分为Ⅰ、Ⅱ、Ⅲ级,从优先保障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角度,规定了各级资产比例,并对融资担保公司受托管理的政府性或财政专项资金在计算各级资产、资产总额和资产比例时予以扣除。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对银担双方在机构合作和业务操作流程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并就风险分担、保证金收取、代偿宽限期、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编辑:王应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静乐县杜家村学区 特此声明。